2019年度南充市“最美法治人物”拟评人选先进事迹简介

南充日报 2019-11-22 02:28 大字

王霆,男,1981年11月生,中共党员,市纪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团结带领团队始终以打好三场持久战为己任,坚持战斗在反腐一线,紧盯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严守每个流程,严审每份证据,以对组织负责、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审查调查工作。近两年来,牵头开展了中央环保督察全市督办及问责等一系列工作,所在部门直接立案查处23人,其中5名涉嫌贪污、受贿、串通招投标罪的国家工作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缴违纪违法款18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刘永红,男,1976年12月生,中共党员,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转业到地方10年来,先后参与《南充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和《南充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审查。上百次调研基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收集意见建议近千条。带头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清理取消了12名不合规人员执法资格,有效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所在单位先后被评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运输部表彰的“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刘锋,男,1969年8月生,中共党员,阆中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从警29年,先后成功侦破岳家三父子杀人案、洞子口杀人案、马德顺奸杀幼女案等大要案件一百余件,被领导和同事们誉为“办案能手”和“法律权威”。担任法制大队长14年来,共审核刑事、行政案件3万余件,未发生一起错案及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30余次受到各级表彰奖励,两次被省公安厅评为“阅卷能手”,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省、市执法办案阅卷能手,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等。

刘歆,男,1985年3月生,中共党员,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部长。积极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将公平正义放在首位,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带领所在团队积极参与事实孤儿司法救助,5年时间让全县218名事实孤儿获得及时救助。督促职能部门复垦农用地、加强仪陇县红色文物保护和修复林业资源,建立了全市首个异地补植生态修复林,带头办理了全市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余件,张思德名誉保护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案例。

张建,男,1986年3月生,中共党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科长。 全程参与制定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待颁布)等5部地方性法规。在全市范围内精心挑选14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立法联系点,负责起草了立法听证规则、立法论证办法、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办法、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等5项制度,推动构建了南充市“1+3+5”的地方立法工作新机制。2016年被评为全市法治建设先进个人。

苟渊,男,1974年9月生,中共党员,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热心法治公益事业,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七五”普法以来,组织律师团队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参加嘉陵区律师调解室工作,为嘉陵20多个小区化解物业矛盾纠纷53起,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为贫困村免费审查各类经济合同18件、村民民事合同12件。先后被评为嘉陵区“六五”普法先进个人,2016年度南充市“最美法治人物”候选人推荐人选。

杨波,男,1981年6月生,中共党员,南部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所长。从警18年,共参与办理240余起刑事案件,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20余名,无一例冤假错案,无一起执法责任追究。对2019年春节期间可能返乡的吸毒人员进行重点掌握,成功抓获5名吸贩毒人员,刑事打击1人,成功捣毁1处吸毒窝点。任大坪派出所所长以来,辖区发案率同比下降41%,侦破案件同比上升38%。2004年在全市公安大比武中夺得全市第一名,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十佳政工干部、先进个人、优秀政法干部。

杨冬梅,女,1976年10月生,中共党员,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推行“三子”矫正法,教育矫正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出狱人员逾2000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与检察机关协调建立未成年受害人法律援助零门槛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2013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8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2017年获四川司法行政十大杰出人物提名奖,2018年在全省社区矫正执法大比武中获三奖等,2019年获四川省“记一等功公务员”。

蒋骏生,男,1972年5月生,中共党员,国家税务总局营山县税务局骆市分局局长。 在他的建议下,营山县税务局联合房管、国土、住建、不动产登记等14家单位成立了“税收情报分析中心”,实现了房地产、建安领域税收情报共享,近3年共收集涉税信息数据6万余条,收缴税款7.7亿元。积极参与税收法治宣传,在减税降费、优化纳税服务方面,踊跃建言献策,“纳税服务温暖行动”“点对点精准纳税服务”成为绩效管理金点子。“骆市分局减税降费微信群”纳税人满意度100%。

魏茏沣,男,1985年1月生,中共党员,蓬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审、执结案件1800余件,拘留“老赖”20余人次,为申请人成功实现债权1亿多元。法定审限期间内结案率达100%,年结案数排名全院第一,审结的案件无一错案,承办的两起民事案件入选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库。牵头完成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三分办案机制”等改革方案,有效化解执行难题。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连续三年被中院评为“优秀庭长”,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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