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员批错地 补偿建房户损失

南充晚报 2019-11-11 00:41 大字

■ 特约记者 杨强 南充晚报记者 徐朝江

仪陇县观紫镇兴旺村四组一村民在当地国土所办理了建房手续, 房屋地基修好后,有人举报相关部门查证为违规建房,责令其立即停工拆除。建房户不服向市政府市长信箱求助称,他建房办理了手续, 现在又告知他是违规修建,谁来赔偿损失呢?昨(10)日,记者从市长信箱经办部门获悉,经有关方面调查,当地国土员刘某工作存在过失,刘某作检讨并承诺补偿当事村民建房相应损失。

村民质疑 办了手续建房咋违规了?

“我在观紫镇国土所办理了建房手续,现地基已做完,他们才告知我是违规修建,并强制停工拆除。我明明有建房手续呀,他们说批错了。难道我就该‘认栽’?谁来还我公道?”10月29日, 仪陇县观紫镇兴旺村四组一村民网上致信市长信箱,反映自家房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这名村民在信中说,当地新农村建房项目现已接近尾声,原本他没有参加,今年1月, 投资方某公司工作人员动员其拆旧房,并且有本村支部书记在场,他才同意拆旧房子。在双方签订拆房还耕合同后,他在观紫镇国土所办理了建房手续,后开始建房,现地基已做完。10月初,该镇国土所工作人员以及镇政府有关领导下村来,告知他说是违规修建,被强制停工。如今时间过去近一月了, 他备下的建房材料已锈蚀,水泥也硬块了,谁来赔偿他的损失?

调查核实 国土员存在工作失误

经观紫镇政府调查核实, 该村民于今年8月在兴旺村参加土地挂钩项目,当时在村、 组干部的动员下与某公司签订协议,自愿把自己的土坯房拆除,该公司按协议补偿给其拆旧补助7万元。 同时,当事村民向观紫镇国土所申请新建房屋,并请村干部、国土所工作人员刘某到现场查看核实, 后国土所将建房批文交给了当事村民,该村民就开始建房,现基础已建好。

之后,观紫镇政府接到有关举报,称当事村民又在原宅基地违规建房。 接到举报后,观紫镇政府有关领导、国土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证实举报属实,并责成当事村民立即停工,接受调查取证,并将情况上报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和观紫镇政府责令当事村民立即拆除违规建筑。经对国土员刘某进行调查,国土员刘某到现场调研核实存在工作过失,没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拆旧后不能在原地基重建)。

妥善处理 国土员作检讨并补偿损失

对于国土员刘某的工作过失, 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观紫镇政府研究决定,处理如下:对刘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立即改正, 并承诺补偿当事村民建房一切损失,按村民的要求落实到位;刘某在局职工大会上作检讨, 辖区中心国土所所长王某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作检讨; 当事村民重新申请建房审批,镇国土所全力配合。

据悉, 当事村民与国土员刘某在观紫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协议明确,因刘某在农房审批时失误, 造成当事村民住房审批在复垦图斑(地图上用来说明地块的类型)内,现已经做到正负零(指的是主体工程进展程度, 在主体工程中的地下工程部分完成,该进行主体地上工程部分的时候,也就是主体工程达到“正负零”)了。经双方协商,刘某负责在兴旺村四组聚居点内基础做到正负零,正负零的钢筋照原正负零钢筋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刘某负责……当事村民从正负零再修建……当事村民限期将复垦地块复垦并达到复垦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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