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车开进小区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本报讯(张明 宁秀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仪陇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袁某某诉被告仪陇县公安局治安行政不作为一案。”3月12日,仪陇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开进该县水岸新城小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200余名小区居民旁听审理(如图)。
据了解,袁某某系水岸新城小区业主,今年1月11日,因其车辆在进入车库时遭到物业阻拦,便将车辆堵在车库入口并报警,要求仪陇县公安局责令物业放行。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要求袁某某将堵在车库通道处的车辆挪开,保障通道畅通,避免影响其他业主,且告知其与物业的纠纷应向房管局反映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袁某某认为民警的处置不当,属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故诉至法院。
经阅卷并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关键在于引导业主如何理性合法处理与物业的纠纷,以及相关部门如何在纠纷化解中正当发挥职能作用,故决定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一系列庭审程序,现场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接受咨询、以案释法等方式进一步开展了法治宣传工作。同时,工作人员向旁听人员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公众对案件审理及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场人员均积极参与问卷调查,并对法院以问卷形式征求意见这一做法表示肯定。据了解,在行政案件审理中向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建议,在该县人民法院尚属首次。
“通过巡回审判这种方式,让更多的群众现场参与审判、了解审判程序,甚至参与到案子当中部分的评判,能够让审判更公正透明,让百姓更了解法律法规知识。”该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何秋霞说。
据介绍,本月起,该县人民法院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力争实现全年全县所有乡镇巡回审判全覆盖,旨在方便偏远地区群众简化矛盾纠纷处理程序,降低诉讼成本,同时达到普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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