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执行专项行动 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南充日报 2019-02-27 02:4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罗琴)2月22日,记者获悉,2019年春节前后,仪陇县人民法院采取网络查控、多点蹲守、昼伏夜出、线索跟踪、亲友劝导、集中曝光等执行方法,深入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截至2月中旬,执行各类执行案件71件,执行到位款项374.14万元;司法拘留19人次,集中曝光175人,收到良好效果。

记者了解到,近日,仪陇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故意失联、躲避执行的程某某、袁某某等19名被执行人作出拘留决定。因侵犯人格权,被执行人程某某对赔偿申请人马某某负有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却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利用其回家置办房屋拆迁喜酒之机将其拘留,让其支付了相应赔偿款项,案件得以最终执结。

仪陇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隐匿转移财产、拒绝申报财产、故意失联的157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该院在人群集中地进行张贴曝光,禁止其乘坐高铁、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入住星级宾馆酒店,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学校,不得购买房屋、不得旅游度假等。此外,他们还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及征信系统记录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通过形成强大的执行高压态势,促使失信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定义务,最大程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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