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仪国土资告字〔2019〕2号 2019-1-12
经仪陇县人民政府批准,仪陇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拍卖文件《拍卖须知》中禁止参加者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1月31日到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日到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2月1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2月1日10时在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一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竞得人必须在四川省仪陇县成立独立的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
2.交款方式:通过竞买人的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直接现金缴纳无效)。保证金退还:竞买保证金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户无息退还。
备注:竞买保证金不换取收据,进账时请注明款项用途“ⅹⅹ(2019)ⅹⅹ号地块土地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未缴纳或未按时到账响应均无效。
3. 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4.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由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仪陇县国土资源局、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9年2月1日8时30分至9时30分接受竞买申请人的纸质报名资料。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应价牌。竞买人取得应价牌后方能参加拍卖会。如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未在2019年2月1日9时30分前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
5.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按该宗地的拍卖须知执行。
6.公告内容详情见: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 com
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 scnczw.gov.cn/TPFront/
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yilongjyzx.com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
联 系 人:
林先生(国土局) 13778196719
谭女士(国土局) 15808409405
王女士(交易中心) 13458261668
开户单位: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宏德支行
银行账号:673900332000001675
仪陇县国土资源局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宗地编号:出让年限:绿地率(%):投资强度:新政(2019)1号商业40年、住宅70年
≥35
万元/公顷宗地面积(㎡):
容积率:建筑限高(米):保证金(万元):66342.96(99.51亩)>1且≤2.8≦90 7000宗地位于:建筑密度(%):土地用途:起拍价(万元):琳琅大道与云水路交叉口西侧(四至详见规划红线图)
≦30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23385.78备注1.按土地现状拍卖,建设用地面积以交地实测为准,起拍价为235万元/亩;2.该宗地商业建筑面积≤18000㎡,其中地块西南角集中商业建筑面积≥9000㎡;商业建筑密度≤12%,商业建筑层数≤3层,临云水路和人民路侧临街商业总建筑面积≤9000㎡,其余区域不得设置临街商业;3.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含车库、设备用房、及地下计容面积)≤73000㎡并需满足停车数量相关要求;4.至少设置一处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集中绿地;5.竞得人须配建建筑面积为5200㎡的安置房(均为第一层临街商业房)移交仪陇县县城建设指挥部定价回购,回购均价为7000元/㎡(其中,超出面积控制在5%以内,超出面积仍按约定的回购价7000元/平方米购买),不再因市场及政策因素变化进行任何价格调整,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6.弃土必须运抵政府指定的弃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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