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弓弩盗狗 男子被拘19日

四川法制报 2018-12-04 01:01 大字

本报讯(谢光文)11月20日,仪陇县周河镇神溪村村民报警称:家中狗被盗走。经调查走访,民警成功锁定违法嫌疑人苟某,在确定其轨迹后,于11月21日在其居住区将其抓获。

到案后,苟某拒不交代其违法事实,办案民警继续加大案发现场及周边的走访调查,寻找更多的证据,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苟某最终承认了自己在11月19日携带弓弩及注有打狗药水的食物在周河镇盗窃土狗一只,并获利120元的违法事实。目前,苟某因盗窃及携带管制器具被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拘留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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