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2批 2018年11月22日)

南充日报 2018-11-23 04:03 大字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

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1 X51 0000 2018 1114 0017

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一品江山小区居民反映宏德大道三段97号附6号:1、一品江山步行街上的“好声音”酒吧和“四海酒业”酒吧,每天晚上8点开始,唱歌、喝酒声持续到第二天凌晨3、4点,噪音让人无法入睡,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菲婷旁LED灯亮得如白昼,让居民受强光照射,菲婷在二楼平台进行违建并非法安装了大型锅炉,对周边居民造成安全威胁,楼房也有强烈震动。南充市噪音其他污染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一品江山步行街上的“好声音”酒吧和“四海酒业”酒吧,每天晚上8点开始,唱歌、喝酒声持续到第二天凌晨3、4点,噪音让人无法入睡,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好声音”酒吧和“四海酒业”酒吧实为同一酒吧(“四海酒业”是其冠名赞助商)。该酒吧营业时间为18:00-24:00,偶尔会经营至凌晨3-4点;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11月15日22:30对“好声音”酒吧进行了噪声监测,根据《监测报告》(仪环监字〔2018〕第WT035号),显示该酒吧噪声超标。

2.关于菲婷汗蒸养生会所LED显示屏强光照射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菲婷汗蒸养生会所LED显示屏安装在会所大门左上方,自安装以来确实存在强光照射的问题,但该会所在三个月前接到附近居民反映LED显示屏亮度问题后,就停止了使用。调查组现场检查也未发现其LED屏强光照射问题,经走访周边11户居民,绝大多数居民表示LED屏亮度对居民生活无影响,个别居民表示有影响但影响较小。

3.关于菲婷在二楼平台进行违建并非法安装大型锅炉,对周边居民造成安全威胁,楼房也有强烈震动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会所搭建的开放式遮雨雨棚已于2017年8月22日在县城管局备案;经县市监局确认,该锅炉系常压热水锅炉,不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的锅炉范畴;经环保局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成都)有限公司对该锅炉进行检测,检测值为59dB,低于《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规定的混合区振级标准值75dB。属实

责任领导: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严清权;责任单位:仪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人:仪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钟晓阳。

2018年11月15日,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严清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办理工作,安排县城管局、环保局、文广局组成工作专班赴现场调查处理。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1)仪陇县文广局针对“好声音”酒吧超范围经营下发了《改正通知书》(仪文体广改字〔2018〕第0212号);仪陇县城管局针对“好声音”酒吧噪声超标的行为下发了《改正通知书》(南仪城管责改〔2018〕第1362号)。(2)仪陇县城管局责令“好声音”酒吧立即拆除现有的2台音响,已于2018年11月18日前完成。仪陇县环境监测站已于2018年11月19日对“好声音”酒吧整改后的环境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报告》(仪环监字〔2018〕第WT037号),显示噪声未超标。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1)仪陇县城管局针对菲婷汗蒸养生会所未经审批擅自安装LED显示屏的行为下发了《改正通知书》(南仪城管责改〔2018〕第1307号)。(2)菲婷汗蒸养生会所自行拆除LED显示屏,已于2018年11月18日前完成。

(三)第三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1)责成仪陇县城管局督促菲婷汗蒸养生会所楼顶搭建的雨棚只能用于遮雨降噪,不得另作他用。改正期限:长期坚持。(2)仪陇县城管局、环保局督促菲婷汗蒸养生会所对锅炉进行定期维护,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改正期限:长期坚持。无2 X51 0000 2018 1114 0020

南充市顺庆区迎凤路牛品道和康源水务中间一块空地上的环保问题:1、该地段属于严管路段,在空地上出现了一家废品收购站,回收的废料杂乱堆放;2、机油壶、饮料瓶等污染土壤的污染源直接丢在空地上;纸皮和纸浆灰尘很大;3、机器的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希望处理。南充市土壤噪音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严管路段出现废品回收站,废料杂物乱堆放”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检查发现,反映所指路段并非严管路段,废品回收站主要从事废纸回收,《营业执照》名称为南充市绿源废旧回收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南充市嘉陵区于陛路三段65号,与实际地址不符;其建筑为钢架彩钢棚,未办理建设许可,属违章建筑;现场堆放大量杂物废料,场面凌乱。

2.关于“机油壶、饮料壶等污染土壤的污染源丢在空地上,纸皮纸浆灰尘很大”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处钢棚外地面有4个空机油壶和9个空铁桶,铁桶外表有疑似危化品标志。据业主称,因该回收站主要从事废纸回收,空机油壶系工人在回收物资中拣选出来临时堆放,将由收购空瓶的商家收走,铁桶系他人堆放未清理。经顺庆区环保局现场查看,未发现有液体或机油渗漏地面现象。钢棚内地面有大量打包纸板,打捆、包装作业时存在扬尘。

3.关于“机器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处钢棚内有打捆液压机一台,现场无防尘降噪措施,作业时产生较大灰尘、噪音。属实

责任领导: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蒈;责任单位:顺庆区商粮局、顺庆区城管执法局、顺庆区工质局、经开区国土局、和平路街道办;责任人:顺庆区商粮局局长赵国力、顺庆区城管执法局局长何良永、顺庆区工质局局长邓登、经开区国土局局长魏波、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何平。

2018年11月15日、16日,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蒈带领顺庆区商粮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工质局、和平路街道办等单位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积极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1)责令整改。顺庆区商粮局于11月15日对该回收站违规经营行为出具《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同日,区城管局对其违规搭建行为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顺城执和平路责改〔2018〕第A005号),责令自行拆除。(2)立行立改。一是立即整改。由顺庆区商粮局督促业主立即停止收购和现场作业,已于11月15日完成。二是清理场地。由顺庆区商粮局督促业主对场内回收物资进行清除,对场地进行清扫。已于11月16日完成。三是拆除违建。由顺庆区城管局督促业主拆除违建建筑。已于11月20日完成。四是引导搬离。鉴于该回收站不符合相关证照办理条件,由顺庆区商粮局引导其自行搬离。整改时限:在2018年11月30日前。(3)强化监管。在业主完成整改后,由南充市经开区国土分局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明确管护事宜。由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责成舞凤山社区加强日常巡查,严防环保问题出现反弹。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 整改情况:(1)责令整改。顺庆区环保局于11月16日对该回收站堆放空机油壶和铁桶行为进行了检查,并形成《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南顺环监〔2018〕A111601号),责令立即整改。(2)立行立改。一是清除废纸。由顺庆区商粮局督促业主停止作业并对棚内废纸进行清除。已于11月16日完成。二是处理危废。由顺庆区环保局督促业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空机油壶和铁桶进行处置转移。已于11月18日完成。

(三)第三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因该回收站不符合相关证照办理条件,业主已承诺自行搬离,由区商粮局督促业主对机器设备自行拆除。已于11月18日完成。无3 D51 0000 2018 1114 0076

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江与城小区正门口的人行道上长期在跳广场舞,噪音特别大,19到21点一直跳。城管、市长热线没有人管过。南充市噪音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江与城小区正门口的人行道上长期在跳广场舞,噪音特别大,19到21点一直跳的问题。有两个群众健身舞蹈队伍长期在此跳舞健身,成员多为老年人,活动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天19点到21点。由于两队位置集中,存在音量干扰,导致双方争相调高音量,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

2.关于城管、市长热线没有人管过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7年3月和2018年8月顺庆区舞凤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两次收到12345市民热线转交的投诉,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开展治理,责令跳舞组织者必须控制音量。并责令物业公司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夜间巡查监管。同时,顺庆区舞凤街道办和顺庆区舞凤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坚持开展日常巡查,对活动超时、超范围、超音量行为予以劝阻、制止。直至11月14日晚,顺庆区舞凤城管执法中队人员还对该小区外广场舞进行了巡查和劝导。属实

责任领导: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蒈;责任单位:顺庆区城管执法局、舞凤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何良永、舞凤街道办事处主任文琴。

2018年11月15日,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蒈同志率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舞凤街道办工作专班组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1)压实物业责任。区城管执法局于11月6日就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向南充中虹物业有限公司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顺城执舞凤责改〔2018〕第320号),责令物业公司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噪音扰民。整改时限:长期坚持。(2)严格监督管理。区城管执法局于11月6日对广场舞组织者和部分参与者进行约谈,责令其严格控制活动范围、时间和音量,其中,活动时间仅限于19:30—21:30。音量不得超过45分贝。(3)加强宣传引导。区城管执法局于11月16日在小区大门口张贴《关于江与城小区外广场舞严禁噪音扰民的公告》,并会同舞凤街道办、物业公司开展入户宣传,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1)加大宣传力度。由舞凤街道办、舞凤城管执法中队和小区物业加大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及时通报处理结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2)强化日常监管。由区城管执法局和舞凤街道办加大夜间巡逻力度,严查噪音扰民行为,确保整改效果不反弹。无4 D51 0000 2018 1114 0067

南充市顺庆区恒河街49号李记酸菜鸡餐馆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排污排烟不合理,直接接入地下管道,热气倒灌,对居民生活影响很大。居民一致要求其整改。南充市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南充市顺庆区恒河街49号李记酸菜鸡餐馆违章搭建、占道经营”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发现,该店将沿店铺的人行通道部分抬高,并加装了仿古装饰立柱和围栏形成廊道,用玻璃和白色磁性门帘隔离,属违法建设。遇用餐高峰期时,业主在该处临时加设餐桌,存在占用公共通道进行经营的行为。

2.关于“排污油烟不合理,直接接入地下管道,热气倒灌,对居民生活影响很大”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发现,该餐馆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齐全,设施运行正常,但排烟管道未上顶,低空排放油烟;该店餐厨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但排口未安装过滤网;现场检查该店周边的污水管网井和雨水管网井,未发现热气倒灌现象。属实

责任领导: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蒈;责任单位:顺庆区城管执法局、顺庆区环保局、顺庆区工质局、顺庆区食药监局、舞凤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顺庆区城管执法局局长何良永、顺庆区环保局局长吉磊、顺庆区工质局局长邓登、顺庆区食药监局局长龙涛、舞凤街道办事处主任文琴。

2018年11月15日,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蒈率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质监局、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舞凤街道办等专班工作组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一是治理违章搭建。顺庆区城管执法局于2018年11月16日对该餐馆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顺城执责改〔2018〕第320号),责令限期整改。因该违章搭建不属于环保问题,顺庆区城管执法局已按程序开展违建拆除工作,作另案处理。二是整治占道经营。由顺庆区城管执法局责令业主对构成占道经营的围栏、玻璃和餐桌予以自行拆除。已于2018年11月15日完成。三是规范经营行为。由顺庆区舞凤街道办和顺庆区城管执法局督促业主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防问题反弹。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一是改装烟道。由顺庆区城管执法局责成该店安装符合环保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上顶排烟管道。整改时限:在2018年11月23日前完成。二是加装滤网。由顺庆区城管执法局督促该店在餐厨废水排水口安装过滤网。已于2018年11月15日完成。三是加强排查。由顺庆区城管执法局继续开展排查,查找热气倒灌问题,对相关违法行为及时整治。整改时限:长期坚持。无5 D51 0000 2018 1114 0065

南充市蓬安县龙蚕镇金家沟村,一家蓬安县展宏建材有限公司的砖厂,没有相关手续,也没有焚烧污泥除臭的设备,前一个月被环保局查过后,该厂白天没有生产,但是每天晚上却在偷偷生产,由于焚烧污泥的臭味严重影响到周围村民的正常生活,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南充市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反映“蓬安县展宏建材有限公司,没有相关手续”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7年3月22日,蓬安县展鸿建材有限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有效期至长期;2017年12月23日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3日;该公司具有安全预评价报告等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临时用地批复(蓬土资函〔2018〕131号),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3日;同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进行了备案(蓬环备〔2018〕6号),该公司相关手续齐全。

2.关于反映“没有焚烧污泥除臭的设备”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蓬安县展鸿建材有限公司无专门焚烧污泥除臭设备,但安装了脱硫塔等环保设备。按照蓬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蓬安县展鸿建材有限公司污泥除臭设施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并根据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建科〔2011〕34号)的要求,当污泥不具备土地利用条件,可考虑焚烧及建材利用的处置方式。蓬安县展鸿建材有限公司将污泥作为原料与页岩按一定配比混合、烧制成页岩砖,生产过程中未安装污泥除臭的设备。2018年10月30日,该公司开始停止接收污泥。

3.关于反映“前一个月被环保局查过后,该厂白天没有生产,但是每天晚上却在偷偷生产”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调查,蓬安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10月对该公司进行日常巡查,其环保设施运行正常;2018年11月18日,蓬安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法人和周边群众进行询问及查阅监察巡查记录,显示该公司存在晚上生产的情况,但未发现其在晚上进行装载、粉碎作业。按照《蓬安县展鸿建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备案报告》要求“配料粉碎工艺每天工作4小时,要求夜间20:00-07:00不进行装载、粉碎作业”,对其他作业时间未进行明确规定。综上,该厂为窑炉生产企业,生产是连续性的,除配料粉碎工艺生产时间有特殊规定外,其余工艺无论白天晚上生产均不违背该项目环评备案要求和相关规定。

4.关于反映“由于焚烧污泥的臭味严重影响到周围村民的正常生活”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2018年7月16日,蓬安县展鸿建材有限公司与南充市嘉东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2018年南充市嘉东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协议》。从10月11日起至10月30日期间,该公司共接收处置了250吨生活污泥。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均证实该公司在利用污泥制砖期间确有臭味飘散,后向公司投诉臭味影响正常生活,该公司于10月31日起自动停止接收污泥。11月15日,蓬安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污泥堆存,也未使用污泥。属实

责任领导: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华;责任单位:南充市国土资源局、蓬安县人民政府;责任人: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军、蓬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姚春明。

从2018年11月11日开始,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罗震寰同志带工作组开展案件调查处置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该公司手续齐备,未实施行政处罚。

2.整改情况:责成蓬安县展鸿建材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临时用地、采矿许可等延期相关手续,主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业务监管。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责令蓬安县展宏建材有限公司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接受和处置污泥:⑴利用城市生活污水制砖工艺必须满足污泥处置的相关技术规范、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废气达标排放;⑵在不能满足相关技术规范之前,应先暂停接收污泥。

(三)第三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责成蓬安县展鸿建材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备案报告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生产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20:00-7:00进行装载、粉碎生产作业。

(四)第四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责令蓬安县展宏建材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相关整改措施:⑴严格落实三防措施。砖瓦厂污泥的接收、暂存必须设置规范的场所,落实三防措施;⑵严格落实污泥管理台账和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砖瓦厂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接收量、处置量等,同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⑶严格落实污泥制砖相关技术规范,废气达标排放。砖瓦厂污泥制砖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同时加强产生废气污染防治,废气必须达标排放;⑷砖瓦行业必须落实环境防治主体责任,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一经发现有涉嫌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必依法查处。

(五)建立常态监管机制

责成蓬安县国土资源局不定期开展巡查、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对违反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无6 D51 0000 2018 1114 0020

南充市顺庆区麦秀路华泰大酒店三楼有歌城,唱到凌晨2点。附近好莱坞歌城也噪音扰民。南充市噪音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关于“华泰大酒店三楼歌城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歌城有9个包间,均设置点播系统,营业时间从下午13:00—次日凌晨2:00。经区环保局委托四川福德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歌城进行噪音监测,监测报告(福环监字〔2018〕第0993号)显示,该项目1#点位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中“6特殊情况的达标判定”的要求,即该点噪声监测结果无法评价。现场检查发现,该歌城2个房间和过道窗户未封闭,夜间经营KTV时,存在噪音外泄。

2.关于“好莱坞歌城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歌城共有74个包间,均设置点播系统,营业时间为13:00—次日凌晨1:00。经区环保局委托四川福德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歌城进行噪音监测,监测报告(福环监字〔2018〕第0994号)显示:该项目1#点位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属《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中“6特殊情况的达标判定”的范围,即该点噪声监测结果无法评价。现场检查发现,该歌城大厅窗户未封闭,夜间经营KTV时,存在噪音外泄。属实

责任领导: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益萍;责任单位:顺庆区文旅广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质监局、区环保局、和平路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顺庆区文旅广局局长杨海峰、区城管执法局局长何良永、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勇、区工商质监局局长邓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吉磊、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何平。

2018年11月15日—16日,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益萍同志率顺庆区文旅广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公安分局、和平路街道办等单位专班组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整改情况:一是严控营业时间。由顺庆区文旅广局责令业主严格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时间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经营KTV。整改时限:长期坚持。二是实施隔音降噪。由顺庆区文旅广局责令业主对2个房间和过道的窗户予以封闭并加装隔音帘布,防止噪音外泄扰民。已于11月16日完成。三是加强宣传劝导。由顺庆区文旅广局责令该歌城在显眼位置张贴“请勿音量过大”“请勿大声喧哗”等温馨提示语,并督促歌城加强对包间客人的宣传劝导,及时制止扰民行为,严防问题反弹。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整改情况:一是严控营业时间。由顺庆区文旅广局责令业主严格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时间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经营KTV。整改时限:长期坚持。二是实施隔音降噪。由顺庆区文旅广局责令业主对大厅窗户予以封闭并加装隔音帘布,防止噪音外泄扰民。已于11月16日完成。三是加强宣传劝导。由顺庆区文旅广局责令该歌城在显眼位置张贴“请勿音量过大”“请勿大声喧哗”等温馨提示语,并督促歌城加强对包间客人的宣传劝导,及时制止扰民行为,严防问题反弹。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建立常态监管机制

由顺庆区文旅广局牵头,会同顺庆区城管执法局、和平路街道办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并启动夜间巡查机制,对娱乐场所噪音扰民等行为立查立处,为群众营造安静的生活环境。无7 D51 0000 2018 1114 0019

南充市顺庆区农科巷25号-70号有十多家小歌城,每天唱歌到凌晨3点钟甚至通宵,没有做隔音设施,严重影响楼上的居民。向当地城管、环保部门、文化监督部门反映过多次,但都是互相推诿,或者来检查一下就走了,执法不严,没有任何效果。诉求:要求关闭居民楼下的这些小歌城。南充市噪音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1.关于反映“南充市顺庆区农科巷25号-70号有十多家小歌城,每天唱歌到凌晨3点钟甚至通宵,没有做隔音设施,严重影响楼上的居民”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顺庆区农科巷25号—70号有9家小歌城。2018年7月前,9家小歌城经营场所内没有相应的隔音设施,歌城唱歌有时持续到凌晨2、3点甚至通宵,附近居民对此反响强烈。2018年7月该9家小歌城被依法取缔后,仍有个别小歌城与执法部门“打游击”,偷偷违法经营。2018年10月27日,顺庆区城管局会同区文旅广和工质部门例行开展联合巡查,发现“瓶子音乐酒吧”仍在使用卡拉OK设备,当场对其点歌系统等设备依法扣押。此后至今,调查组尚未发现原9家小歌城仍在营业。周边部分居民对该歌城部分经营户缺乏信任感,担心以后会死灰复燃,这是导致群众再次举报的直接原因。

2.关于反映“向当地城管、环保部门、文化监督部门反映过多次,但都是互相推诿,或者来检查一下就走了,执法不严,没有任何效果”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后,全市各级各部门更加重视环保执法工作,顺庆区城管、文旅广和工质等部门多次联合执法,联动整治。2018年7、8月,顺庆区公安分局对取缔无证经营小歌城执法活动中暴力抗法、阻扰执法的2名农科巷小歌城经营业主实施了行政拘留。2018年7月,9家无证小歌城被依法取缔以来,农科巷噪声扰民现象已得到明显控制,效果也很明显。不属实

责任领导: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作鸿;责任单位:南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顺庆区人民政府;责任人:南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陈斌、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益萍。

从2018年11月15日开始,南充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建平同志全程敦促督导顺庆区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顺庆区党委和政府组织了现场处置组、信访接待组等5个工作组,积极开展了该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责成顺庆区加强城区噪声污染联合整治工作,引导、鼓励小歌城业主尽快转型、转让经营;建立联合巡查常态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小歌城死灰复燃,切实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群众举报、立即回应”。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责成顺庆区城管、文旅广等部门,严格按照部门“三定方案”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环保法定职责;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员,坚持“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必到底”,绝不姑息。整改期限:长期坚持。无8 D51 0000 2018 1114 0064

南充市顺庆区华凤街道办滢华社区,悠山丽景23栋与27栋之间的垃圾池,平时清理不及时,臭味很浓、灰尘很大。强烈要求将垃圾池位置移走。之前反映过问题,只在上面加了一层网,没有实际用处。南充市土壤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悠山丽景23栋与27栋之间的垃圾池,平时清理不及时,臭味很浓、灰尘很大”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发现,群众反映的“露天垃圾池”,实际为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23-27栋之间空地设置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该物业公司严格落实今年11月11日第九批、11月13日第十一批投诉该小区同一事项的整改要求,现已完成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打围封闭,并加盖了防尘网,安装了喷淋设备。目前,群众反映的臭味问题基本没有,灰尘也已得到有效控制。

2.关于“强烈要求将垃圾池位置移走”的问题。该堆放点系小区物业为方便业主堆放装修建筑垃圾而指定的临时堆放点。目前,小区入住率约为65%,陆续有住户进行装修,确实需临时保留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以便堆放装修垃圾,加之该点位业已经过整改,达到整改要求。若立即安排移走,对后入住业主有失公平原则,同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已书面承诺将于2019年底自行拆除该堆放点。

3.关于“只在上面加了一层网,没有实际用处”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堆放点经整改后,已用铁皮进行了打围封闭,在顶部加装了防尘网,并安装了喷淋设备,达到整改要求。属实

责任领导:顺庆区委副书记尹成平;责任单位:顺庆区城管执法局、南充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南充市环卫处、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顺庆区城管执法局局长何良永、南充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主任张洪英、南充市环卫处主任曹天贵、华凤街道办事处主任马川。

2018年11月15日上午,顺庆区委副书记尹成平同志率区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市环卫处、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专班组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落实情况:一是保持工作常态。由顺庆区城管执法局、南充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督促富翔物业公司严格执行装修垃圾定期清运制度,及时清运装修垃圾,并建立清运台账。整改时限:长期坚持。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由顺庆区城管执法局、华凤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小区的日常检查,发现环境卫生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宣传解释。由顺庆区城管执法局、华凤街道办事处督促小区物业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宣传解释,争取业主理解支持。二是督促兑现承诺。由南充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督促富翔物业公司在2019年12月30日前自行拆除现有的垃圾临时堆放点。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三)第三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宣传解释。由顺庆区城管执法局、华凤街道办事处督促小区物业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宣传解释,争取业主理解支持。二是增加防护措施。为进一步提升整改效果,由顺庆区城管执法局责成物业公司在原有防尘网基础上,再加盖一层防尘网,已于2018年11月15日完成。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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