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老板跑路了 谁来还剩下的车贷?

四川法制报 2018-09-27 01:06 大字

李斌发的促销广告本报记者蒋京洲

■车商发布诱人广告:半价可购车,剩余贷款车商来还

■车主事后发现真相:实付7万,却办成“零首付”贷款

一次购车活动,让仪陇县多名车主背上预料之外的贷款。而作为中间人的兴瑞公司老板突然宣告破产,直接将车主和贷款公司推上公堂对簿。

2018年初,上海易鑫车贷(以下简称易鑫公司)发现旗下有多笔位于四川省仪陇县的车辆贷款业务逾期,询问车主后才发现,一直以来还款的另有其人。此前,仪陇县兴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兴瑞公司)开展“半价购车”活动,承诺购车者仅需承担一半价款即可提车,而所产生的购车贷款则由兴瑞公司代还。今年3月16日,兴瑞公司老板宣告破产,这些贷款便成无人偿还的烂账。8月16日,记者前往仪陇发现:有车主自费的部分亦被纳入贷款,而有的半价购车却被办成了零首付。差额去哪儿了?剩下的贷款谁来偿还?

记者调查 半价购车变贷款购车

2017年、2018年期间,兴瑞公司在仪陇县发布购车广告,称可享受“半价购车”优惠——即客户仅需首付车价50%加上1万元手续费,即可提车。罗宏通过这次活动购得观致SUV一辆,但过程却让他十分不快:“完全就是被他们(兴瑞公司)牵着鼻子走”。

罗宏告诉记者,在交付完半价车款和1万元手续费后,兴瑞公司老板李斌告诉他,还要填写一张车辆贷款合同才能将车开走。李斌称,这是为了保证他们半价购得的车辆不被立即转手卖出,致使厂家利益受损。李斌承诺,所有贷款都由兴瑞公司承担,用户无需支付任何后续款项。罗宏回忆,当时李斌告诉他,如要享受半价优惠买车就必须与易鑫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否则所交款项全部不予退还。眼看钱已经交了一半,罗宏也就只得按照兴瑞公司所说签下合同,并将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交与易鑫车贷业务人员邬海林办理。

另一名购车者谢光群告诉记者,最后交完钱,兴瑞公司将购车合同、购车发票、购车保险、车辆上税发票、车辆等级证书等一切手续都收回。留在车主手上的除一台车外,只有购车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和一份还款协议。他告诉记者,购车前并不知道有贷款这回事。“广告里,还有买车的过程中都没有提到。等我把钱交完了才喊我们签贷款合同。”谢光群出示了一份兴瑞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上面说明:客户只需首付车价50%,方可提车。剩余车款月供款由仪陇兴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客户在车贷期间无需缴纳任何月供及利息。“如果他不作这种承诺,我是肯定不会同意签贷款合同的。”谢光群说。

车老板突然“破产”

对购车后产生的应还款项,李斌按月把钱打入每个客户的还款账户,再由易鑫公司自行扣除。直到今年3月16日,李斌突然在车主群内宣布自己破产。对于之前承诺的代为还款等事项,一概以“没钱了还不了”为托词,拒绝继续履行承诺。

易鑫公司很快发现有多笔在仪陇县的车贷业务发生逾期。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排查,所涉及业务数量有百余笔,款项逾千万。为保证公司利益,易鑫公司立刻派人联系逾期车主了解情况,并对逾期严重的客户开具律师函,告知其违约风险。“这笔钱不是我们在还,兴瑞公司老板说他帮我还,你找他去。”易鑫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不是车主这样说,他们无从得知其实一直是李斌在代为还款,因为款项全部都是从客户自己的账户中扣除。

案发后,罗宏等车主先后联系李斌,均无法再取得联系。而所谓的易鑫公司业务员邬海林,车主们在向易鑫总部核实后,得到的答复却是“查无此人”。此时,罗宏等人意识到自己可能受骗了。随着还贷压力的步步紧逼,今年5月,受骗车主先后到仪陇县公安局报案。然而,当时仪陇县公安局认为无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罗宏等20人不服并申请复议。仪陇县公安局于5月21日作出刑事复议决定:维持原决定。此时,车主们仍没有放弃寻找李斌,希望他能承担承诺偿还的债务。

易鑫公司方面认为,在办理贷款时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购车人在签订合同后,理应承担还款义务。该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一份涉事《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原件。记者注意到,一页页眉注有“易鑫融资租赁”的反欺诈风险提示上载明:“如遇到他人自称,成功办理融资租赁,无需还款或可以少还款情形,您可能已上当受骗”。该份提示上有购车客户个人签名。“这些都是他们本人签字,并每个人都手持拍照的。”该负责人说。

蹊跷的贷款金额

8月16日,记者前往仪陇县调查。在调查中,有车主反映其贷款数额和实际买车差额不符,有的甚至在已经给付半价车款的情况下,仍然被办理成了零首付。

车主邹东明告诉记者,他于2017年12月在兴瑞公司购买一辆总价为9.58万元的野马汽车。在缴纳了半价车款及兴瑞“手续费”与购置税等其他费用后,邹东明以实付7万多元的价格购得车辆。事发后,仪陇县公安局通知邹东明等车主到案了解情况。邹东明向记者表示,警方通知自己才知道实际的贷款总额是9.57万元,这意味着自己在给出7万多元的情况下,依然被办成了“零首付”。邹东明这才知道所谓的“易鑫业务员”邬海林为自己办理的并非易鑫公司的贷款,而是另一家名为“先锋太盟”的融资公司贷款。易鑫公司告诉记者,他们从未办理过“零首付”业务——也侧面证实了这些车主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多家公司车贷。

罗宏告诉记者,许多车主在购车时除半价车款以外,还承担了购置税、保险费、车船税等费用。但在最后的贷款合同里,这部分费用亦被办成了贷款。易鑫公司向记者出示的合同也证实了这个说法。在一份总价为9.7万元的合同清楚载明,融资项目包括车款、购置税、保险费、车船税。

这其中的差额哪去了?购车人到底被办理了多少家公司的贷款?这些问题从车主们的只言片语中并不能拼出全貌。为此,8月记者曾多次尝试联系李斌了解情况,但电话均未能接通。

警方行动 已刑事立案调查

李斌的“消失”并不能为事件画上句点。易鑫公司要收回贷款,车主们则表示不愿承担债务,誓要保卫自己的车辆。两者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导致走向公堂对簿。今年7月,易鑫公司在仪陇县法院、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分别起诉部分车主,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否则将收回抵押车辆。

另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的涉事车主卷入其中,他们开始自发地抱团,整理案件证据聘请律师,再次向仪陇县公安局报案。在车主们提交进一步的证据材料后,仪陇县公安局出具立案告知书,认为兴瑞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一案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现已立案。

8月17日,记者前往仪陇县公安局了解情况。该局经侦部门办案民警告诉记者,通过对后来车主们提交的补充材料进行审查,结合已调查掌握的情况,公安局认为已经符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现已立案调查。民警告诉记者,目前嫌疑人李斌的行踪已经掌握,并通知其到案接受调查。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发展。(文中除李斌、邬海林外,其余涉及人员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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