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公告2018(044)号

南充日报 2018-04-09 02:23 大字

权利人:邹明、周丽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柳垭镇悦中街141号1层5号,不动产证号:川(2017)仪陇县不动产权第0004421号,不动产证遗失。现公告于2018年4月2日声明作废。凡对该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后向本中心书面反映并提供有关权属依据,本中心将于公告登报30日后,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申请人补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告

仪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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