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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双赢效果

南充日报 2017-12-06 07:33 大字

12月3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仪陇县从资金分配、使用、监管三个环节着手,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有力助推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效果。

“我们结合资金总量、脱贫任务、绩效评价三个因素,优化资金分配机制。”仪陇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首先是结合资金总量,仪陇县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增加总量,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同时,县本级投入财政扶贫资金达9800万元,做大扶贫资金蛋糕,扩充资金总量。其次,仪陇县结合脱贫任务,在资金分配上结合各乡(镇)的贫困村退出个数、年度脱贫人数、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等因素分配资金,重点侧重于满足贫困村、贫困户刚性脱贫需求。最后是结合绩效考评,在兼顾刚性脱贫需求的基础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与减贫成效、绩效评价、工作考核结果挂钩,优先支持积极性高、脱贫愿望强、扶贫工作做得好、资金使用规范、减贫效果好的乡(镇),增强扶贫资金正向激励作用。

坚持规划导向、民意导向和重点导向,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首先是坚持规划导向,对标全县脱贫总体规划,紧紧围绕贫困村的路、水、电、土等薄弱环节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人居改善、民生保障等重点项目,确定年度资金预算目标,实现脱贫规划与资金保障相统一、项目建设与资金安排相统一、工作方向与资金投向相统一,充分保障扶贫资金投入的精准性。其次是坚持民意导向,在确定年度资金分配前,广泛征求各乡(镇)和贫困群众的意见,再由村“两委”制定本村《脱贫攻坚项目规划表》,按先急后缓排定建设顺序,经其所在乡(镇)政府有关负责人核实签字后,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项目推进组审核,分村、分类建立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最后是坚持重点导向,按照“统筹兼顾、保障重点,适当倾斜、基本均衡”的原则,根据年度资金预算额度、入库项目建设次序、项目建设轻重缓急、年度脱贫村类别等情况使用资金,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机制。

同时,按照“谁申报、谁主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首先是资金监管到位,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严格实行资金财政报账制、政府采购制、项目审计制、资金公示制、绩效评价制、责任追究制,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律实行封闭运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其次是项目管理到位,先后出台一系列项目监管制度,严格实行项目管理法人制、工程验收制、效益监测评价制等制度,采取专人常驻现场、定期或不定期实地检查、召开质量评比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指导;待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乡(镇)进行初步验收,再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评审,对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停拨建设资金;待项目交付使用后,对其效益进行动态跟踪调查和分析监测评价,确保整合项目质量优、效益好。最后是督导评估到位,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全面推行“三评估”,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化建设、项目方案编制、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开展资金管理评估,对项目建设情况、资金拨付方式、遵守监管制度等方面开展资金使用合规性评估,对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情况及产业增效、贫困户增收等方面开展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并把督导评估作为问效问责的核心依据,有效规范了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为,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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