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的四川“力度”
今年六一,南江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学校为6个孩子过节本报记者赵文文/图
●41.6%
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4428人,其中对1843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捕率达41.6%。
●460万
近三年来,全省共有581名未成年被害人收到司法救助资金460万余元。
●123个
截至2017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设立有独立编制的未检机构123个,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
9月,高校开学了。拿着录取通知书,走进大学校园,小刚觉得自己很幸运,他决定要加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学生活,小刚说:“要不是检察官的不起诉决定,我肯定上不了大学。”的确,如果不是检察官的努力,小刚将会为他盗窃学校9部投影仪的行为付出巨大代价。
其实,像小刚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未检部门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更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助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一片蓝天。
小刚的故事
“不起诉决定”助他上大学
高二下学期,小刚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女网友。当女网友提出要买昂贵衣服时,他一口答应。可钱从哪来?2016年4月,小刚先后盗窃就读学校9间教室的9部投影仪,价值人民币9000元并通过网络销赃。案发后,小刚家人积极赔偿学校损失,取得校方谅解。
鉴于小刚是在校未成年学生,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安岳县检察院依法对小刚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考察期间,检察院协助小刚转入县内另一学校继续就读高三。为确保考察效果,承办检察官制定了周密的帮教方案:开展心理疏导,进行跟踪帮教,走访老师、同学。考察期间,小刚思想稳定、学习进步、表现良好。考察期满后,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封存其犯罪记录。
今年,小刚以理科485分的优异成绩被四川省某师范学院录取。“感谢检察院,要是孩子有了前科,前途会受到很大影响。”说起这事,小刚爸爸至今对检察机关充满感激。而像小刚这样的故事,还有许多。“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是我们未检工作的理念。”省检察院未检处处长罗江介绍,按照“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要求,全省未检部门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
近年来,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总数持续下降,未检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四川的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提高办案质效同时,全省未检部门寓教育感化于其中,着力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建立“谁承办、谁负责、谁帮教、谁考察”的责任制,确保涉罪未成年人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4428人,其中对1843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捕率达41.6%。受理审查起诉5882人,其中对56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729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诉率为23.1%。
安安的故事
被虐孩子受到法律援助
因为父母双亡,8岁的安安跟随其幺爸崔光(化名)、幺妈张香(化名)生活。2012年2月至2015年11月,崔光、张香多次殴打、辱骂、捆绑、冻饿、侮辱安安,如脱掉安安衣服罚跪罚站、用针扎指尖脚尖、用水果刀划脸和屁股并在伤口撒盐泼酒等,致安安全身多处不同程度受伤,其身体和精神长期备受摧残、折磨。2015年11月13日,安安因不堪虐待向姨妈求助后案发。经鉴定,安安全身存在多处损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江油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快捕快诉。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张香、崔光犯虐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
惩治犯罪同时,如何最大程度保护、救助安安摆在了检察官面前。办案检察官多次找安安聊天,谈心,安排对其进行心理干预,使安安的心理恢复到平稳状态。检察机关联系江油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安安指派熟悉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对其开展司法救助。为保护安安隐私,检察院协同公安机关、教育局为其改名、转校,并联合基层组织在充分征求双方意愿基础上将监护人变更为安安姨妈,营造有利于安安健康成长的环境。
最大限度地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利益。探索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模式,避免因询问、调查取证、出庭公诉等司法活动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在办案中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体康复、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发送救助资金、协助解决低保、就医、入学等困难,解决未成年被害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为581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460万余元。“现在安安生活、学习都很好,已经回到了正常的轨道,很感谢帮助安安的所有人。”安安姨妈说。
小宇的故事
“谭妈妈”来帮他走上正途
17岁的小宇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通过审查,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检察官谭晓燕发现小宇是被社会上的无业人员带领,临时起意实施的犯罪,并且赃物已经追回,小宇也有了悔罪的表现。谭晓燕多次到其所在社区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其成长经历、家庭监护和平时表现等,最终提出了对小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建议,获得了检察长的同意。谭晓燕和同事为小宇量身设定了考验期间应该遵守的条件,并会同家长、社区共同监督开展帮教活动。一段时间后,小宇表现良好,现在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事后,小宇的父亲还专门打电话来感谢“谭妈妈”团队挽救了孩子,让其走上正途。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自“谭妈妈”未检团队成立以来,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至今已帮助上千名未成年人重归正途,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明显降低,而这些未成年人都亲切地称呼谭晓燕为“谭妈妈”。
除了“谭妈妈”团队,在四川省未检工作中,还涌现了大批优秀团队,涌现了成都“亮晶晶”、资阳“未检侠”、内江“谭妈妈”、甘孜“亚丁绿芽”等一批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未检团队。泸州纳溪区检察院“纳爱”团队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五个“优秀品牌”之一。经过11年的发展,四川未检有了叫得响的名片。
截至2017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设立有独立编制的未检机构123个,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18个市级院均设立有未检处,104个基层检察院设立未检科。其他案件较少的地方也设立了未检办案组。这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截至目前,全省在岗未检干警共463名,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以上资质的干警共128名。在本次司法改革工作中,全省共配备了233名未检员额检察官。
小雨的故事
“事实孤儿”拿到2000救助金
6月1日,家住仪陇县先锋镇争光村的小雨一大早就起床了,她不停跑到村口张望。原来,仪陇县检察院的志愿者们今天要来和她一起过节!小雨说:“我喜欢检察官哥哥姐姐!”
小雨的父亲2010年因病去世,几个月后母亲便离家出走再没有回来,只剩下年迈的奶奶张贵英与才2岁的小雨相依为命。而奶奶体弱多病,家里基本没有生活来源,全靠好心人接济。
有类似遭遇的孩子在仪陇还有不少。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大量父母虽然健在但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无法享受国家相关福利保障的问题,仪陇县检察院牵头相关部门在全县开展“事实孤儿”救助工作。对全县“事实孤儿”进行摸排建档,并分情形实施发放孤儿救助金、申请专项救助金、免去在校生伙食费、住宿费、学杂费等救助,让孩子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为形成保护合力,全省检察机关倾力搭建平台,推动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力争形成无形保护圈。省检察院整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社工组织、志愿者队伍,以及企业、学校、社区等资源,凝聚多方合力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预防工作,借助社会化力量,建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工作格局。泸州、资阳、巴中、自贡等地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推动社会化支持体系建立。
2015年10月,张贵英老人拿到了宣告小雨母亲失踪的判决,同年12月,民政部门确认了小雨的孤儿身份,小雨领到了第一笔孤儿补助金2000余元。“感觉像做梦一样,这多亏了检察院的同志啊!小雨再也不会跟我受苦了!”张贵英老人抹着眼泪说。
3年来,仪陇县摸排出的215名“事实孤儿”已全部建档纳入信息库,并组织法律工作者、律师进行核实取证,根据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救助。11名父母双亡符合孤儿救助条件的儿童,直接移送民政部门纳入孤儿救助。27名符合诉讼条件的“事实孤儿”,由检察院支持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通过诉讼程序依法宣告其父或母失踪,其中24人已确认其孤儿身份获得救助,3人正在办理之中。剩余的177名“事实孤儿”经民政局核实情况,被全部纳入困境儿童救助,由县财政统一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此外,在仪陇县就学的100多名“事实孤儿”,经教育局协调,全部减免其上学期间学杂费、住宿费、伙食费,并根据不同学习阶段,从幼儿园到高中分别给予1500—4000元/人·年的补助。
(文中未成年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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