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排工作行骗 一男子领刑4年多

南充晚报 2020-08-13 00:53 大字

本报讯 一江苏省男子以帮西充两名男子调动工作和为其儿子安排工作为由, 分别骗取二人6.6万元和3.5万元。日前, 西充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徐某是江苏人。 因其前妻是西充人, 几年前徐某曾在西充居住和经商。2014年3月,徐某听前妻说她朋友李某想从蓬安一所小学调回西充一所学校,便谎称他认识一个老板,和教育局的领导关系好, 可以帮助李某办理调动的事。 徐某找到李某,化名成周国平,让其把钱拿给自己, 承诺可以出面给他办这个事。李某给了徐某4万元,徐某让前妻给李某打了收条。 这笔钱到手后, 徐某根本没用于跑李某调动的事, 而是用去还债和自己挥霍。钱很快花光了,他再次找到李某,说调动的事已有眉目了,还需要花钱疏通一些关系, 又从李某手里分三次骗了2.6万元。这2.6万元徐某给李某打了收条, 但落款却用的是化名周国平。 后来他再找李某要钱时, 李某说调动工作没有着落,拒绝再向他付款,并追问自己工作调动的事。 徐某谎称正在办理。后来,他逃离西充,把手机号码换了,玩起了失踪。在2015年7月11日, 徐某的前妻代徐某向被害人李某退赔了4万元。

此外, 在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间,徐某还虚构可以把张某儿子安排到成都某石油燃气公司工作的事实, 先后两次以需要给领导送礼等为由,骗取张某3.5万元。

两名受害人报警后,2019年11月6日, 犯罪嫌疑人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西充县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帮助被害人调动、安排工作需要请客、送礼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0.1万元, 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徐某的前妻代其退赔了被害人李某部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日前,该院一审依法判处徐某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徐某继续退赔李某2.6万元,张某3.5万元。

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新闻推荐

家乡建起产业园 打工顾家两不误

本报讯近日,记者来到位于西充县义兴镇的川东北有机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刚走进四川陈吉旺福食品有限公司的小麻花生产...

西充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西充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