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窨井张“嘴”伤人 业主单位现身担责

南充晚报 2020-08-05 00:47 大字

“看嘛!我受伤这么久了, 责任单位从未给我打个电话, 更没人来看望慰问我, 让我感到有些寒心……”8月3日,西充女子杨庆华 拨 打 记 者 电 话称, 她在西充县晋城镇安汉大道的人行道上行走时,踩到的窨井盖突然翻转, 导致她跌进窨井,身体多处受伤,她希望此事能尽快得到妥善解决。

井盖翻转 女子跌落窨井中

受伤女子杨庆华称,她家住西充县南台路。2020年7月13日上午9点左右,她去派出所办完事。回家途中,她步行至晋城镇安汉大道 (圣典明珠小区外路段)时,刚踩上人道路上一个窨井盖时,井盖突然翻转,她一下跌落进一人多深的窨井中。“当时,事发现场没有路人,我忍着疼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挣扎着爬出来,发现腿部多处流血,肋骨处疼痛, 且呼吸困难。”杨庆华告诉记者, 她强忍剧痛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向接线员说了伤情,对方叫她别着急,并帮她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民警闻讯后到场查看了情况。随后,120救护车把她接到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救治。 当天下午5点左右输完药液后,医生建议她回家养伤。

“我全家5口人,全靠丈夫在一家私企打工和我跑滴滴挣点钱维持生活。”杨庆华说,她现在除了腿伤, 还有一根肋骨骨折需要静养,车也不能跑了。求助多个部门后至今未得到解决。“让我非常寒心的是,事情发生这么久了,相关责任部门至今没人上门看望,甚至没主动打个电话安慰一下。”

处警民警 窨井伤人情况属实

记者从杨庆华提供的“西充县人民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上看到,其诊断的结果为:右第五根肋骨前支线性骨折; 双下肢软组织挫伤。此外,她还向记者展示了受伤后让人拍下的照片和视频。

8月3日, 记者来晋城镇安汉大道三段54号的人行道上。杨庆华所指的那口“肇事窨井”的井盖已经过处理, 目前已看不出松动的痕迹。

随后,在西充县公安局晋新派出所里, 记者见到了当天出警的民警李强。李强告诉记者:“那天确实是我出警的,接警赶到现场后, 伤者已自己从井里爬了出来, 窨井伤人的情况是事实。”

同时,记者根据杨庆华提供的情况, 在网上找到了她7月16日在某论坛发的一篇求助帖, 同时,还有7月18日西充县城南二期棚改项目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的回帖。

部门回应 正在协商如何处理

西充县城南二期棚改项目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的回帖称:杨庆华女士, 首先对你的意外受伤表示深切同情。 接到你的情况反映后,我们高度重视,迅即成立专门的调查组, 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你所反映的圣典名都门口外路上“吞人”的窨井盖属于弱电窖井井盖。 该井盖自身质量没有问题, 也是严格按国家规范施工设置。 在后期管线安装过程中,因移动、联通、电信和广电网络等通讯网络公司多次进入窖井内进行弱电安装和调试, 导致窖井内部结构部分损毁, 形成安全隐患, 且未及时将损毁情况反馈给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必要的修复、 警示, 从而造成事故发生。

8月3日, 记者联系上西充县城南二期棚改项目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的贾先生。 贾先生告诉记者:“出了这个事情,我们作为主要管理方责无旁贷。 目前,我们正在召集几个弱电部门,商量如何解决这个事情。” 当记者提到伤者无人过问的诉求时,贾先生表示, 这事解决需要有个过程。

南充晚报记者 范要飞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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