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首例阻碍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宣判昨日,全国50多家媒体平台对当天庭审现场进行实时网络直播

南充日报 2020-02-20 02:10 大字

●李建华 本报记者 罗虹 谯灵敏 梁洪源 文/图

“被告人黄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月19日上午9时35分,顺庆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黄某某妨害公务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南充市宣判的首例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妨害公务罪案件。

庭审当天,《人民日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现场》栏目、中国网等50余家媒体对该案进行实时网络直播。

暴力妨害公务 换来6个月有期徒刑

在当天的公开审理现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以暴力方式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工作职责,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黄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3日上午10时许,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舞凤中队副队长胡某按照上级要求,带领队员在辖区北门市场外巡逻并劝说疫情期间未戴口罩的群众佩戴口罩时,发现被告人黄某某未戴口罩。城管队员唐某、陈某遂上前劝说其佩戴口罩。在劝阻过程中被告人黄某某拒不听从劝说,并出手殴打执法队员,将唐某身上的执法记录仪打掉,还用手打陈某脸部,甚至掏出身上的剪刀刺向执法队员,导致唐某的大腿及手臂多处刺伤,后又继续辱骂执法队员。经鉴定,唐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在新冠肺炎疫情严控期间,被告人黄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暴力殴打依法落实卫生防控措施等应急处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弘扬法治精神 网友为公开庭审点赞

当天的庭审过程,采取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公开审理。该案件,作为一起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的典型案例,审理期间,《人民日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现场》栏目、中国网等50余家媒体进行了实时全程网络直播。

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现场》直播平台,网友“天马流星浩”表示:“非常时期,举全国之力在防疫,多少人在用性命与疫情斗争,为了大家负重前行。我们都是其中一分子,此时此刻更应该响应国家号召,遵纪守法。对此类为非作歹的人,应从重打击,绝不手软。”

“坚决支持法院依法裁判!”中国网直播平台网友“今年九月”说,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拒不戴口罩极易造成疫情进一步传播,将可能危害更多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其暴力殴打捅伤工作人员的行为,更是令人发指!

“我看过案发时的视频,心疼被刺伤的城管小哥。”网友“cover97”在快手直播平台说,在这个特殊时期,黄某某的依法宣判,必将起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人民法院点赞。

据不完全统计,整个庭审过程,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现场》栏目、央视新闻移动网、央视网、央视频、国际在线、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人民日报、中国网、中国青年网、光明网、央广网、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中国法院网、法制网、今日头条、快手、新浪网、腾讯网、网易网、搜狐网、一点资讯、一直播等全国50多家媒体平台进行了直播,截至当天上午10时30分,有上千万名网友收听收看,评论留言超过百万条。这些数字,正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该案件的关切与期待。

“公开公平公正的庭审现场,不仅是一次普法教育,更是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种震慑。”顺庆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妨害公务、抗拒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等各类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记者手记

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本着“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原则,奔忙在战疫一线,在执行公务时理应受到大家尊重和积极配合, 但本案中被告人黄某某却反其道而行之, 其行为已威胁到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也是咎由自取。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 我们应时刻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决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通过这个案件的庭审我们可以清醒地认识到,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人人都要自觉服从管理。 无论是要求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 还是对小区实行封闭管理, 均是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着想。作为社会公民,我们要认真遵守,积极践行。

朋友们,冬日寒冷正在消散,春日暖阳即将普照大地。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配合,共克时艰,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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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期审理“不打烊” “微法院”掌上开庭

(张蓉萍 记者 冯方雄)“都上线了吗?”“大家都准备好了吗?”日前,在西充县仁和镇双江场街边的“特殊”庭审现场,国徽高挂,身着法袍、面戴口罩的西充县人民法院双凤法庭员额法官杨驰面前无纸无笔无电脑,对着一部手机宣布正式开庭!远在湖南的原告,身处南充的代理人,位于西充县仁和镇的被告各持一部手机,通过手机端掌上法庭视频三地连线,公开 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庭审中,虽然原告、诉讼代理人、被告均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但是庭审环节一应俱全,掌上法庭“智能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审判员主持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有无申请回避、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后,进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发表最后意见等各个环节,整个过程条理清晰、节奏井然、规范有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层次清楚,与传统庭审过程相差无几。在“四川微法院”远程开庭的50分钟里,当事人通过网络视频连线,画面清晰、音质优良,最后庭审顺利结束。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原告必须出庭,但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原告身在湖南出不了村,代理人、被告所在的居住地均已实行封闭管理,不能到庭,若延期开庭则拉长了案件的审理周期,疫情当前,最后我决定采用‘四川微法院’小程序按期开庭。”杨驰介绍,利用“四川微法院”开庭很简单,开庭前只需要与当事人做好有效沟通征求意见,并给他们讲解“四川微法院”小程序使用方法,确保在线庭审顺利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四川微法院”小程序中的掌上法庭全程记录,庭审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快捷性也得以实现。

据了解,“四川微法院”是一款借助微信小程序衍生的办案诉讼平台,不仅能进行案件调解,还具有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等20余项功能。当事人只需通过微信登录“四川微法院”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并按照相关提示上传资料,便可将双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召集到一起,让大家不出家门线上调解、开庭,真正实现“掌上办案”,有效解决了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问题,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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