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兹有范晓彬、赵旭惠申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西充县晋城镇鹤园街30号商业用房的《房屋共有权证》(证书号:009222)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同时申请对上述《房屋共有权证》公告作废。
若有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中心。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给予办理。
特此公告
电话:4231078
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新闻推荐
□冯文广(南充)今年白露是9月8日,5天后到中秋,又10天到了秋分节气。在节气上,对应于春分日的祭太阳(日),秋分本该祭月。...
西充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西充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