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屋被误拆 房主起诉村委会
■ 张蓉萍 南充晚报记者 雍宏伟
“村民的眼睛都是明亮的,你帮他们做了什么实事,他们心里都有数。”这是西充县人民法院驻李桥乡庙子滩村工作队队员李伦常说的一句话,一年来他和其他队员修建7.5公里便民路,实现103户263人脱贫,在赢得组织肯定和群众认可的同时,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让诸多村民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房子被拆除 房主不知情
李桥乡庙子滩村公路边有一栋不具备居住条件、仅剩残余(有几根石柱和少量土墙)的房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2017年10月,庙子滩村原村主任谢西川在开展易地搬迁老房拆除工作中特致电该栋房屋的主人范春宇(王某均前夫)和范飞(王某均儿子),告知他们房屋已不具备安全居住条件,经他们父子同意后, 机械施工队遂对该房屋进行了拆除。
不想原来范春宇与王某均于2000年已经协议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该房屋归王某均所有。 几个月后,不知情的王某均找到村委会,要求村委会赔偿损失,原村主任谢西川遂给王某均出具了一张赔偿金额为6000元的协议。后因谢西川离职, 该6000元一直没有兑付。
赔偿金没兑现 房主起诉到法院
今年4月25日,王某均将李桥乡人民政府、 庙子滩村委会起诉至西充县人民法院, 要求赔偿房屋被拆除等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受理案件后,李桥乡脱贫攻坚县级帮扶联系领导西充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建菊高度重视, 要求法院驻村工作队立即与王某均沟通交流, 尽快以非讼形式进行处理解决此事。
驻村工作队的工作人员对王某均房屋被拆除一事进行了细致梳理, 翻出王某均房屋被拆除前的照片确认当时的房屋仅剩几根石柱和土墙, 并通过群众证实王某均的房屋非常破败,石柱在路边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原村委会主任谢西川组织机械拆除了王某均的房屋并出具的赔偿金额为6000元的协议属实。但原村委会主任谢西川对范春宇和王某均已离婚,范春宇对该房屋没有处分权的事实并不知情。
几番做工作 房主撤诉愿调解
通过对上述情况的了解, 今年5月,西充县人民法院驻村工作队先找到居住在西充县城的王某均, 向其详细介绍了庙子滩村最近几年发生的变化,并邀请王某均多回村上走走看看,随即又向其深入地了解了房屋拆除的情况。
“几番做工作,王某均每次都很激动, 要求乡政府和村委会必须赔钱。”西充县人民法院驻村工作队队员李伦介绍, 随即他们又向王某均展示了房屋拆除前的照片。 看到照片后王某均一直不说话, 但仍表示必须要赔偿20万。
“我们大家是老乡,村上该给你赔偿的肯定要赔偿, 你作为庙子滩的村民,与村干部都是老熟人,何必走上诉讼道路,法庭是个严肃的地方,诉讼之争容易撕裂乡亲关系,我们坐下来调解了,大家依然是好相邻, 你以后回到村上依然能够受到大家的欢迎。” 这番话一说,王某均当即表示同意调解。
据了解,7月15日王某均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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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充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