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批)2018年11月12日

南充日报 2018-11-13 02:31 大字
序号

受理

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

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1

X5100

00201

81105

0009

南充市嘉陵区嘉南路一段南充市红兴畜禽点屠宰有限公司取得了定点屠宰资质、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进入了城市管网。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前,该公司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整改,投入300多万元进行了天然气锅炉和污水处理设施技改。但使用不到10天,督察组正式入驻后,遭到其他没有环保手续而被关闭的屠宰厂恶意举报。相关部门搞“一刀切”强行将该公司关停。该公司在整改搬迁建设过程中,土地招拍过程被暗箱操作。请中央环保督察组明察秋毫,调查处理。南充市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

1.关于“南充市红兴畜禽点屠宰有限公司取得了定点屠宰资质、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进入了城市管网。在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前,该公司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整改,投入300多万元进行了天然气锅炉和污水处理设施技改”的问题,情况属实。2.关于“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后,遭到其他没有环保手续而被关闭的屠宰厂恶意举报,相关部门搞‘一刀切’强行将该公司关停”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3.关于“该公司在整改搬迁建设过程中,土地招拍过程被暗箱操作”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属实

责任领导: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申庆超;责任单位:南充市嘉陵区农牧业局;责任人:嘉陵区农牧业局局长陶刚。

该信访案件反映“一刀切”问题不属实;反映其他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是属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联的土地供应引发的信访投诉。根据四川省迎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四川开展环境保护“回头看”有关指示精神,经南充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一线指挥部研究决定,该案件交由嘉陵区人民政府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程序另案处理。无2 D5100 00201 81105 0059

南充市仪陇县立山镇双牛石村4组“友谊水库”,2014年已被政府划为饮用水保护区域。2017年,发现保护区内有一个养猪场、一个砖厂(立山平翔砖厂),省环保督察发现后,养猪场拆除,但砖厂停工,没有拆除,没有复耕,没有赔付村民青苗费。诉求:拆除砖厂,复耕,保护水源。南充市其他污染

2018年2月,仪陇县人民政府对平翔砖厂关闭已作出了补偿方案,但与砖厂业主期望值有一定差距,后县安监局、县国土局、立山镇人民政府多次与业主沟通协调,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致使砖厂拆除、占地补偿、复垦复绿工作推进较慢。所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属实

该信访案件包案领导为副县长严清权,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国土局,立山镇人民政府;案件责任人:县国土局局长罗杰、立山镇党委书记夏秉光;协办单位: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一)关于平翔砖厂没有拆除的问题。由县国土局、立山镇人民政府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继续与业主商谈沟通,尽快达成补偿协议,在11月30日前,务必拆除平翔砖厂所有设施设备。(二)关于没有赔付青苗费的问题。由立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村、组及被租地农户与砖厂业主立即终止土地租赁合同,在11月30日前,砖厂业主必须全部兑现村民青苗费(实为土地租赁款)。(三)关于平翔砖厂复耕的问题。由立山镇政府人民政府负责,在12月30日前完成平翔砖厂复垦复绿工作,并移交立山镇双牛石村4组使用。无3 D5100 00201 81105 0056

南充市嘉陵区这里有很多家印刷厂乱排污水,很臭很黑直接排放,通过下水道排放,堵塞了溢出来,又脏又臭。南充市

2018年11月6日调查发现:辰华热电厂内有5家微小型印刷企业,无工业污水排放,有少量的生活废水排放;厂区内两处明渠,发现有部分淤泥沉积,雨污未分流,遇下大雨便有排放不畅外溢现象,但无大的环保污染问题;厂外有一条老旧雨污管沟,有一段管沟是明沟未封闭,有生活污水臭味,暴雨天气污水有溢出现象。属实

11月6日收到信访案件后,嘉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王涛常委、罗适副区长赓即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了案件专班,进行实地调查处理,处理情况如下:

(一)责成区文广体局、区环保局于2018年11月20日前对5家印刷厂进行达标整改,确保环保达标生产。(二)责成热电厂、火花街道办于2018年12月10日前对厂区内排污沟进行整治,加强日常管理,保持沟渠畅通,并将明渠覆盖,防止污水外溢。(三)责成区建设局于2018年12月31日前对厂外的老旧雨污管沟进行整治,并制定整改方案。无4 D5100 00201 81105 0022

南充市顺庆区春风玫瑰园小区楼下,不具备开餐饮的条件,楼下的满园香火锅餐馆,油烟扰民,噪声特别大,影响小区的正常生活,去年向环保督察组反映,解决了一部分,噪声小了一点,但油烟还是很大。且今年,小区楼下又开了很多家餐饮店(具体名字记不清),噪声和油烟更加严重了。小区业主多次向城管、环保部门反映,都没有得到解决。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处理好。南充市大气,噪音

经查,信访人所表述地点为该小区51至55栋靠清源北路侧独栋临街商铺,且有两条专用商业烟道,可用于餐饮经营,符合开餐饮的条件。信访人投诉的“满园香”火锅店用镀锌铁皮烟道接入左侧主烟道,11月7日、8日经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四川甲乙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满苑香火锅店油烟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油烟浓度未超标,但环境噪声超标,噪音、油烟扰民属实。调查还发现,满苑香火锅店楼下周边还开了元鲜第一跳炭炭火锅等8家餐饮店,其中,元鲜第一跳炭炭火锅、小郡肝串串香、羊羊羊汤锅3家火锅店烟道接入左侧主烟道,其余5家餐饮店接入右侧主烟道,经对主烟道油烟浓度、环境噪声进行检测,左侧烟道油烟排放浓度未超标,右侧主烟道油烟排放浓度超标,环境噪声超标,噪音、油烟扰民属实。属实

一是增加净化设备。对排放浓度不达标的餐饮店责令安装除异味处理装置,确保排放达标,11月底完成整改。二是实施烟道改造。由物业和餐饮业主按行业标准对主烟道和支烟道进行改造,12月底前完成整改,现正进行设计。三是实现空调降噪。责成业主对空调外机进行降噪处理,12月底前完成整改。四是做好沟通协调。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对接小区居民,主动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督促整改落实,每天下午6点会同各方代表现场召开整改工作碰头会,共同推进整改工作尽快落实。五是落实常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舞凤城管执法中队勤务模式,加大辖区环保问题巡查力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整改效果不反弹。相关人员的追责问责正在办理中。5 D5100 00201 81105 0060

南充市顺庆区西门坝街55号与8号之间消防通道被占用拆除以后垃圾未清运完,污染环境。南充市其他污染

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处存在房屋拆除后遗留的砖头、瓦块等建筑垃圾,部分地方长满杂草,围墙墙角处有少量杂物,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属实

一是顺庆区西城街道办安排清运人员对该处的建筑垃圾、杂草进行全面清除。二是顺庆区西城街道办安排人员加班加点对地面进行了平整硬化,对围墙等进行了加固处理,组织居民对私自乱堆乱放的杂物进行了整理。三是顺庆区西城街道人民南路社区安排工作人员采取入户走访、现场调查、召开居民会议等方式,大力开展环境卫生宣传。四是顺庆区西城街道人民南路社区组织人员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巡查,确保环境卫生问题不反弹。

截至11月7日,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无6 D5100 00201 81105 0062

南充市顺庆区西门坝街8号的南充市交通医院消毒等产生的气味特别大,对居民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头痛、记忆衰退、抵抗力降低,上次向顺庆区环保局反映过,环保局来监测的那天(10月10日)医院就没有味道,但平时味道很大,监测到现在也没有出结果。南充市大气

1、关于信访人反映“南充交通医院消毒等产生的气味特别大”的问题,情况属实。

该院医疗废物暂存间距自称为本次投诉信访人的家门约16米左右,该院使用按说明书稀释配制的84消毒液,每日一次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正常消毒时,会有气味通过暂存间缝隙散出,加之信访人居住地与该院交界处环境较差,有潮湿霉味,导致信访人对医院消毒气味有意见。

2、关于信访人反映“对居民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头疼、记忆衰退、抵抗力降低”的问题,不属实。

据医学证实,84消毒液广泛应用于医疗及家庭生活消毒,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比例配制使用是安全的,专案组尚未查出该院违规配制和使用消毒液的行为。顺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也于2018年11月6-7日,对该院院内、院外空气环境进行检测,其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未超标。因此,信访人投诉的该问题缺乏科学依据,不属实。

3、关于信访人反映“环保局来监测的那天(10月10日)医院就没有味道,但平时味道很大,监测到现在也没有出结果”的问题,情况属实。

经核实,2018年9月17日,投诉人投诉“南充市交通医院堆放医疗废物的杂物间散发气味、消毒液、甲醛味重,严重影响休息”。9月20日区环境监测站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10月19日,第三方机构出具监测报告;11月6日,区环境监测站收到监测报告(各项指标均未超标或无标准),而信访人本次投诉时间为监测报告送达的前1日即11月5日。因此,信访人反映“监测到现在也没有出结果”的问题属实。属实

一、行政处罚情况

市卫计委对该院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已依据《消毒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对其立案查处。

二、责令整改情况

1、责成该院封闭康复理疗科朝向投诉者家门的窗户,11月9日下午已完成整改工作。2、责成该院将其医疗废物暂存间搬离原址,原医疗废物暂存间已改用作杂物间,新的医废暂存间改建在远离居民住宅区的新址,该项整改已于11月11日完成;3、顺庆区政府责成西城街道办事处牵头对信访人周边环境开展专项治理,已于2018年11月10完成。无7 D5100 00201 81105 0031

南充市顺庆区长征路156号嘉宝堂药业旁边有个巷子,该小巷长期无人治理环境脏乱差,巷子里的下水道经常发出恶臭的味道、污水四溢,并且有些行人还往下水道口乱撒尿、拉屎,环境相当恶劣,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附近居民多次向社区、街道办反映都没有得到改善,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南充市大气,水

2018年11月6日上午,现场检查发现海山楼巷道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巷道内下水管网存在塌陷,有污水溢出的现象;二是该巷道围墙边绿化带中有枯枝树叶和少量白色垃圾。属实

(一)疏通排污管道。顺庆区城管局现场核查下水道发出恶臭、污水溢流的原因,及时对该巷道内下水道进行疏通,对下水道管网进行修复,对路面进行修补。(二)清理清洗消毒。顺庆区北城街道办组织人员对该巷道围墙边绿化带进行修枝,对枯枝树叶进行仔细清理,对白色垃圾进行彻底清扫,所有垃圾及时转运,并对整条通道进行清洗及消毒。(三)构建长效管理。顺庆区北城街道长征路社区引导海山楼居民积极参与小区自治,督促成立业委会,并建议引进物业公司规范化管理,在小区内增设环保、文明公约标识标牌,对在下水道口随意大小便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不定期对该区域进行巡查,区城管局与北城街道办联合加强环境卫生监管,确保小区环境整洁清爽。

截至11月7日,群众反映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无8 D5100 00201 81105 0061

南充市高坪区建设路91号马路上堆放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废品、模板、纸屑等,很脏很臭,刮风的时候到处飞。南充市土壤

现场查证,原光亚公司职工宿舍内有电动车维修点和拖帕制作小作坊各1家,系原光亚公司租赁给业主使用,院内有2家小作坊堆放的生产材料,宿舍与公路之间的通道两边有拖帕小作坊堆放的废弃物,街边建有居民垃圾池1座,现场有拾荒者翻动痕迹,旁边有少量白色垃圾,群众举报属实。属实

11月6日收到信访案件后,高坪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何远彪副区长赓即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了案件专班,进行实地调查处理,处理情况如下:

(一)责成高坪区经科局负责对街边的垃圾池进行拆除,并协助2家租金已满、不愿续租的小作坊完成设备、物资的搬离和现场清理工作(11月8日上午已完成)。(二)责成高坪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垃圾池及通道两边堆放的废品进行了清运(11月6日已完成),并在该处安装移动垃圾勾臂箱1个,用于收纳该处居民的生活垃圾(11月8日已完成)。无9 D5100 00201 81105 0049

南充市嘉陵区南湖的水都是臭的。南充市嘉陵区屠宰场(举报人不清楚名字),负责人是谢风雷,位置在靠近南充汽车客运站旁的高速公路旁边,什么手续都有,但去年环保督察的时候被南充市政府要求搬迁,负责人投资了一两百万,后来该地块被拍卖了,让很多工人流离失所。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来了,南充市让所有工地的泥土全部盖起来,等督察组走了后,就会造成二次污染。南充市

调查组实地踏勘和走访发现:

1.凤垭河流经南湖断面水质感观较好,透明度较高,无明显黑臭,但南湖其余湖面尤其是与南湖商业街箱涵相连湖面水体黑臭现象明显,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2.投诉屠宰场在2017年8月中央第五环保督察期间曾因“废水、燃煤锅炉烟气直排,污染环境”被投诉,当时其不能提供环评手续,且临时排污许可证于2017年7月27日已到期。该屠宰场自愿关闭并停止畜禽屠宰经营活动。信访人反映“什么手续都有”不属实。3.南充市市辖三区施工作业面裸土都采取了密目网覆盖措施,这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常态化举措,不是规避督察的临时性措施,投诉情况不属实。属实

一、关于南湖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由嘉陵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一)继续推进实施南湖商业街箱涵整治,对商业街箱涵内污水管道进行全面排查、修复治理漏排污水管道、清理箱涵内污水淤泥(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二)加快推进南湖水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于陛路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泥溪河湿地公园治理、大小方沟水环境治理项目(2019年9月底前完成)。(三)实施生态补水。在枯水期从花园水库引水入凤垭河进行生态补水,改善南湖水质(长期坚持)。(四)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健全湖面及河流沿线环境监管机构和制度,落实专人监管、巡检;聘请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南湖水质定期不定期监测,及时公示检测报告(长期坚持)。(五)加强后期宣传疏导。公示南湖水体下一步整改方案,做好南湖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及现场答疑解惑,积极广泛开展群众宣传和教育引导(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关于嘉陵区屠宰场有关问题处理情况

该信访案件反映屠宰场有关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联的土地供应引发的信访投诉。处理结果按11月11日上报第二批D510000201811040029信访件的处理方式保持一致(移交嘉陵区政府另案处理)。无10 D5100 00201 81105 0006

南充市西充县中岭乡刘家沟村的水库,是供给周围四个村的饮用水,中岭乡党委书记利用职权把该水库承包给别人用于网箱养鱼,水里经常有很多饲料及死鱼,严重污染了该水库水质,使当地村民无法饮用此水库水源,2017年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过,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希望督察组督促当地政府取缔水库网箱养鱼。南充市

1、关于“刘家沟村的水库是供给周围四个村的饮用水”问题

经西充县水务局证实,刘家沟水库属于农业灌溉用水水源地。周围四个村的村民均采用山泉水作为饮用水。该问题举报不属实。

2、关于“中岭乡党委书记利用职权将该水库承包”问题

经西充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未发现中岭乡党委书记龚国俊有利用职务便利将刘家沟水库承包给他人用于养殖的问题。该问题举报不属实。

3、关于“该水库网箱养鱼,水里经常有很多饲料及死鱼,严重污染了该水库水质”问题

水污染的问题举报属实,但未发现网箱养鱼。

4、关于“2017年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过,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希望督察组督促当地政府取缔水库网箱养鱼”问题

经西充县纪委监委调查,相关部门虽然进行了一定工作,但发现县水产渔政局和县环保局存在工作职责履职不力,以及中岭乡党委政府未对刘家沟水库水质问题向上级部门上报的问题,致使刘家沟水库存在水质不达标的问题未及时发现和有效得到根治。该问题举报属实。属实

一、行政处罚情况

业主承包期内投料喂鱼,确实对水库水质造成严重污染,西充县环保局已对业主立案查处(立案号:川环法西环立字〔2018〕48号),并责令限期关停(西环责改字〔2018〕34号)。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1、已完成关停。截至2018年11月7日,业主已停止养鱼,并与西充县中岭乡政府签订终止协议。给予业主过渡期限至2019年7月31日,在此时间内由业主自行完成水库内鱼类的捕捞出售。2、禁止投苗投料。责成西充县中岭乡政府、刘家沟村村委共同监督养殖业主禁止再投苗投料。3、限期完成功能性拆除。完成生产设施的拆除、养殖仓库的清理、水库周边环境清理整治。以上整改已按期完成。4、突出长效监管。责成西充县中岭乡政府、刘家沟村村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1、给予西充县水产渔政局局长姚仕和书面诫勉六个月;责成分管领导西充县农牧业局副局长杨明成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对西充县农牧业局局长程忠良进行提醒谈话。2、责成西充县环保局对时任监测站站长吴大林作出书面诫勉六个月处理;责成西充县环保局分管监测站工作的副局长袁重阳作出书面检讨;对西充县环保局局长吴兴斌进行提醒谈话。3、责成西充县中岭乡党委书记龚国俊和中岭乡乡长杜鹏程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县通报。11 D5100 00201 81105 0025

阆中市天汉兰亭小区楼下潮州牛道餐馆,排烟管道和小区的管道是公用的,油烟扰民。去年向阆中市环保局、城管局反映过,潮州牛道餐馆加了净化器,但油烟味还是很严重。城管部门没有检测烟味排放标准的设备,对餐馆没办法整改,现在还是拖着没解决。南充市大气

被投诉对象“潮州牛道餐馆”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阆中市潮牛道汤锅店”,位于阆中市沙溪街道双拥路120号天汉兰亭商住楼一层门面,2018年11月6日,阆中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祝隆平同志率工作专班查明:

1、“潮州牛道餐馆”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店增加了汤锅边沿烤肉项目,产生了大量油烟,无组织排放,并与小区居民共用排烟管道排放,造成了油烟扰民的事实。2、本次被投诉的“潮州牛道餐馆”自2018年10月22日开业以来属首次被投诉,经阆中市纪委监委核实,阆中市城管执法人员多次对该店前身“兰亭河鲜渔府”进行了调查处理和巡查,并督促其安装、使用合格的油烟净化器,有相关工作记录,不存在拖着不解决的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阆中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祝隆平;责任单位:阆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人:阆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罗文权;具体责任人:阆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曹骏。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处理:

(一)行政处罚情况。阆中市环保局对商家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环评登记表备案,向该店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阆环责改字〔2018〕102号),并予立案调查处理;阆中市城管局对商家油烟扰民的行为向“阆中市潮牛道汤锅店”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阆城执沙改字〔2018〕第1342号),并按法定程序进行立案查处。(二)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立即取消汤锅边烤肉项目、封闭餐厅一层临街面窗户、拆除餐厅大厅现有排气扇,减少油烟排放量。二是标本兼治。由商家聘请具有环保治理资质的四川欧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到现场制定了《油烟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并签订合同预付油烟治理部分工程款;责令商家停业整改油烟排烟管道;限期完成验收监测(2018年12月6日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允许正常营业。(三)强化监管。由阆中市城管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阆中市环保局对设备运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不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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