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股权变更 1800万执行到位

四川法制报 2018-10-24 01:02 大字

  “一年半时间,将1800余万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赵法官辛苦了,我们感谢你!”10日一大早,西充县法院大门口锣鼓喧天,申请执行人何某艳等一行59人将锦旗送到西充县法院执行局干警赵彪手中,感谢法院执行干警为他们集中执行了1800余万元债权。这也是西充县法探索创新“询价+议价”的财产处置模式,全面提升司法网拍质效,有效破解执行难的一个创新举措。

僵局 财产无法评估

去年4月,何某艳等30余人与唐某某、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西充县法院判决,被告唐某某、刘某某限期支付原告借款10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唐某某、刘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何某艳等30余人依法向西充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该案的赵彪整理涉及唐某某在西充县法院的执行案件,他发现,共有52件涉及申请执行人59人,执行金额共计1800余万元。

经实地调查,查明被执行人唐某某在西充某房地产公司持有25%的股份,法院依法对该股份进行了查封。同时,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唐某某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进行司法评估,评估过程发现因该房地产公司财务资料缺失、财务报表未进行审计等原因不具备评估条件。

创新“议价”执行解困局

案件虽有财产,但执行至此却陷入了僵局。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赵彪创新引入议价方式,对该案进行创新执行。

确定执行方式后,赵彪随即组织申请执行人何某艳等59人与被执行人对唐某某持有的股权进行议价,即以唐某某在西充县法院取得的生效裁判文书认定的债权本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总额作为该股份的定价依据,并进行网络拍卖,而后按比例分配或抵债,最终双方将唐某某持有的25%公司股份价值议定为1800余万元。今年8月20日10时至8月21日10时,西充县法院将唐某某持有的西充县某房地产公司25%的股权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并告知持有西充县某房地产公司的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最终因无人参与竞拍,该次拍卖流拍了。

财产变现困难。眼看案件又一次陷入僵局,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执行经验丰富的赵彪将唐某某持有的股份交由申请执行人何某艳作为代表人代为持有。“何某艳已于9月底拿着本院的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赵彪告诉记者。“这种‘询价’‘议价’模式不仅将原需花费30天的评估时间有效缩短,也节约了评估费用。”西充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刘云介绍。

张蓉萍记者牟廷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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