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摄录地点及内容的公告

南充日报 2018-09-13 03:20 大字

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等规定,对西充县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摄录的点位及内容再次公告如下:

一、下列地点红绿灯路口摄录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交通违法行为:

谯州大道北二段与谯州大道北一段(西古路)、安汉大道北段与诚信大道(安汉新天地)、诚信大道与谯州大道北一段(时代公馆)、安汉大道北段与文星路(英伦尚品)、文博街与文星路(张澜小学)、园林路一段与建设路(建设路小学)、安汉大道北三段与谯州大道北二段、张澜大道(永清与莲池)。

二、国道212线1022公里100米(南部与西充交界处)摄录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小车限速80Km/h,大车限速60Km/h)。

三、晋城大道二段(电信公司)摄录违反禁令标志标线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的指示,有序通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9月12日

新闻推荐

保障食品安全 护航健康成长

本报讯昨(11)日,记者从西充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开学前夕,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校园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

西充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充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