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遗失公告

南充日报 2020-07-17 02:06 大字

兹有不动产权利人石光文因保管不慎,将坐落于蓬安县周口街道办事处南二街17号2栋2单元2楼2号(原周口镇相如大道430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蓬安字第00016578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蓬国用[2002]字第1501号)遗失(该住房建筑面积144.7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2.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遗失补发。

公告单位:蓬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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