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放心药房” 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本报讯 昨(10)日,记者从蓬安县市场监管局获悉, 为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从4月中旬开始, 蓬安县启动了医疗机构“放心药房”示范创建活动。
昨日上午, 记者跟随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放心药房”创建以来,大部分医疗机构已完成与药品使用规模相适应的药房、阴凉区、温湿度调控设备等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药房、药库面貌焕然一新,药房条件、环境显著改善,制度、 档案及药品使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据了解,此次“放心药房”示范创建活动为期2个半月,将按照医疗机构自行申报、各监管所初审评分、药械化股综合评定、 示范创建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四步骤”原则,通过复核审查后,对示范单位进行公示,并授予荣誉证书。“整个评选过程都将严格按照《放心药房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中规定的条件,评选出名副其实、 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蓬安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南充晚报记者 韩顺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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