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首例“醉驾判无期” 曾撞死3人伤2人

南充晚报 2018-12-28 01:01 大字

■ 南充晚报记者 张帆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2月20日,发生在蓬安县的一起3死2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的肇事者祝继章属醉酒驾驶。目前已被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为无期徒刑。据了解,这是南充市首起因醉酒驾驶而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被判无期徒刑的案例。

据了解, 今年2月20日20时58分许,在蓬安县石梁乡境内,驾驶人祝继章醉酒后驾驶川RYZ378号小型普通客车, 夜间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在撞了石墩后,还继续行驶。又行经路口,应当左转时未左转,直接驶入祝一龙的门面里。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车辆和房屋门面、药品等也不同程度受损。

经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认定,祝继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不得驾驶机动车。”及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认定驾驶人祝继章在此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蓬安县公安局对当事人祝继章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实施刑事拘留,蓬安县人民检察院于3月8日以交通肇事罪予以逮捕,蓬安县公安局于3月19日移送起诉。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以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诉讼,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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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查获酒驾752起

26日下午,市交警支队召开通气会,向省、市相关新闻媒体通报南充市公安交警部门“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整治取得的成效。

记者了解到, 自今年10月10日打击假牌套牌假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共查获各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3878起,其中使用假牌、套牌、假证、无证驾驶四类严重违法行为32起,收缴假套牌11套,行政拘留27人。

11月6日以来, 公安交警部门谨守“全面缉查,重点管控”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国省道执法服务站10处, 治超检测站7处, 查获客货运车辆超员超载678起,抄告运输部门、相关企业552例,确保了入冬以来全市国省干道交通形势总体安全平稳; 同时对国省干道沿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全市范围共登记国省道隐患32处, 新增警示标志标牌41块,完善老旧、缺失标线110余平方米,有效降低了国省道车辆通行安全风险。

“百日安全”行动开展以来,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了8次猎猫系列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共计出动警力8219人次,出动警车2236辆次,共查获饮酒驾驶752起,醉酒驾驶36起。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年关时节酒驾醉驾整治行动的密度、力度,坚决打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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