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蓬国土告字〔2018〕第09号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蓬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由于以下宗地用地面积较小,难以独立开发,将与周边相邻地块进行整合使用,拟对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协议出让。现将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及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见表)
本次出让宗地面积若有误差,以交地实测为准。本次出让成交总价款中包含土地出让金。
二、公示时间
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26日,凡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内可以到我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报名,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依法办理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
三、报名条件
与本宗地相邻的土地使用者,具有合法土地来源且尚未开发,能够与本宗地整合使用的单位或个人。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地址: 蓬安县相如镇相如大道1号
联系人:李先生 伍女士
联系电话:0817-8630799
17781150230
详情见: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 www. landchina.com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
蓬安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10月25日
控规编号CD(Ⅲ)-c-03地块
蓬安县抚琴大道二段(2017年5号地块旁)2721.90平方米(约4.083亩)
商住用地(商业占总计容面积≤10%)商业40年、住宅70年(与拟纳入整合开发的相邻宗地出让日期一致)
≤2.0 ≤30% ≥30%
162.67万元/亩由县政府决定协议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起始价(万元/亩)协议出让价(万元/亩)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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