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加装电梯施工 5户一二楼住户被楼上邻居起诉

成都商报 2021-12-08 01:00 大字

四川南充嘉陵区的一个住宅小区电梯加装工程一开始,便遭到一、二楼几户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住户阻挠而被迫停工。事后,该单元楼四至七楼14名住户将一、二楼5户住户起诉至法院。

12月6日,记者采访获悉,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阻挠电梯加装施工

一二楼5户居民被起诉

“公园大地”小区位于四川南充市嘉陵区,小区内有电梯房,也有多栋“6+1”户型的房屋,但没有电梯。引发电梯加装施工纠纷的是一栋“6+1”户型的其中一个单元楼,该单元楼共28户住户。

2019年9月,涉事单元楼的24户业主签字达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协议书》,同意在本单元加装电梯,并于同年9月4日向社区提供了业主意见表。2020年3月24日,住宅所在都尉坝社区居委会根据规定,将相关资料在单元楼入户门上张贴公示。

2020年4月7日,居委会出具《公示结果确认书》,确认公示期间内无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符合实施条件。

事后,愿意出资的14户业主就电梯加装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并与四川伟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加装电梯合同”。2020年4月,四川省兴发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具新增室外电梯工程设计图。后经嘉陵区各政府部门批准同意,2021年1月29日,嘉陵区城乡建设局颁发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021年3月14日,四川伟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场施工,住在一、二楼的郑某、王某、任某、罗某等住户出面阻挠,电梯公司被迫停工。其中,阻挠施工的王某、任某曾在前述协议书和意见表中签过字。

电梯加装施工受阻后,该单元楼四至七楼的14户住户将一二楼5户住户起诉到嘉陵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5住户停止阻碍施工的行为,配合履行该单元电梯加装合同。

二楼住户:

加装电梯房屋将贬值

罗女士是一开始就对单元楼加装电梯持反对态度的业主之一,她家住在涉事单元楼二楼。“加装电梯后,他们高层住户的房屋价值肯定比以前高,但我们低层的房屋却贬值了。”12月5日,罗女士告诉记者,当初购买房屋时,就是因为考虑到没电梯才买的二楼。也正是因为没有电梯,当时低楼层房价比高楼层的高出很多。而且根据现在确定的电梯加装设计图,电梯位置正对自家客厅,严重影响客厅采光,甚至侵犯隐私。

罗女士说,提议加装电梯的业主最初在征求意见时,提到“邻墙加装电梯”,后来却改变了设计方案,这也是有些住户原本同意加装电梯后来又反对的原因之一。

一位提议加装电梯的业主对此解释说,电梯加装位置的更改是因为消防问题,设计公司也是经过多方考虑才这样选址的。

法院判决

立即停止对施工的阻碍

法院审理认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属惠民工程,目的在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相邻关系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如对低层业主的房屋采光、通风等产生影响,可另行主张权利。

12月3日下午,嘉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告加装电梯的行为合法有效,被告不应对原告加装电梯的行为予以阻挠,对原告请求各被告停止阻碍电梯安装施工予以支持,相关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对加装电梯工程施工的阻碍。

一审宣判后,有被告业主当庭提出上诉。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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