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检察院里的特殊“团圆”
小涛接受检察官训诫教育后,写下保证书“爸,给你说个好消息,我被释放了。”“娃儿,要知错能改,好好珍惜这次机会。”这是一段视频对话,视频这头是刚从看守所释放的小涛(化名),视频那头是他远在贵州务工的父亲。
中秋节前夕,18日上午,这场特殊的“团圆”发生在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小涛的姐姐和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田原、胡晓泽,陪在小涛的身边。视频内外,小涛和父亲聊得很开心。“爸爸,我错了,我再也不会干违法犯罪的事了。中秋节快到了,祝你节日快乐……”听着儿子的祝福和承诺,小涛的父亲哽咽着叮嘱儿子要改过自新。父子俩的温情交流,令在场所有人动容。
这样的“团圆”,对小涛和父亲来说都弥足珍贵。
几天前,顺庆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受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小涛,17岁,就读于一所中专学校。经查,他与朋友因没钱消费,采取拉车门方式盗窃他人车内财物。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立案侦查后,该案被移送至顺庆区检察 院 提 请 批 准 逮捕。承办检察官调查得知,小涛年幼时父母离异,父亲一直在外务工,他和姐姐跟随奶奶生活。在朋友的引诱下,缺乏管教的小涛逐渐走上了犯罪道路。经审查,检察官发现,小涛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小涛系未成年人,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对小涛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小涛被释放。
通过视频,检察官还对小涛的父亲展开了家庭教育指导:“你要多与小涛进行沟通,关注他的身心健康,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此外,检察官还特意叮嘱小涛:“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并不代表你不需要对你的行为承担责任。希望你能珍惜检察院给予你的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谢谢检察官,我保证不再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在接受检察官训诫教育后,小涛写下了保证书。
“涉罪未成年人尤其需要亲情关怀,能让小涛与家人多交流、增进亲子关系,做再多的工作也是值得的。”顺庆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雷蕾说,希望检察官的劝勉、亲情的感化能促使小涛好好悔改、远离犯罪。
李星星 记者 牟廷河 文/图
新闻推荐
把握源头治理大气环境——蓝天保卫战南充这样打嘉源环保仓库的废气处理设施。受访者供图绿色36计□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蒲...
南充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充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