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执行 提取案款

南充晚报 2021-03-02 08:22 大字

本报讯“我是一个年逾七旬的农民, 执行法官奔波上千里为我执行案款,让我万分感动。”近日,申请人王某某将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送到嘉陵区人民法院, 对唐宇等执行法官在春节为其异地执行案款致以诚挚的谢意。

据了解, 王某某申请执行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因被执行人罗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于2020年9月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春节前夕, 嘉陵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罗某某即将在某第三人处领取一笔款项,为尽快找到第三人,迅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立即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获准审批前往重庆市涪陵区, 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第三人杨某。

经执行法官耐心沟通, 杨某同意协助配合, 执行法官顺利提取到该案的全部案款。春节假期后第二天,唐宇等执行法官为王某某办理了领款手续。 嘉陵记者站 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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