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应急管理局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南充日报 2021-02-24 02:06 大字

为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噪音和大气污染,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及时间。南充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鼓励社会监督。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举报电话:公安局110、城管执法局12319、应急管理局12350、生态环境局12369。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特此通告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应急管理局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10日

新闻推荐

南充嘉陵区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

四川经济日报南充讯(程乾代炜记者李国富)为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满足全区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近日,南充市嘉陵...

南充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充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