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打20尾鱼苗放流6.9万尾 3名电鱼者偿还“生态债”
本报讯(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乐校臣 文/图) 2月5日上午10时许,一辆活鱼运输车开至高坪区龙门码头。 在市人民检察院以及高坪区人民检察院、 公安分局、 渔政管理站等工作人员监督下, 车内鱼苗被陆续增殖放流进嘉陵江中,修复嘉陵江生态。
2020年8月24日晚8点钟左右,犯罪嫌疑人曾某、蒋某、曾某华在高坪境内禁捕区域, 使用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 当场被警方挡获。 曾某等3人共捕捞了20余尾平均长度不到10厘米的鱼苗。随后,曾某等3人被取保候审。
2021年1月27日, 高坪区渔政管理站委托西华师范大学教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撰写了《曾某、蒋某、 曾某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鱼类资源生态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书。曾某、蒋某、曾某华自愿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共同出资2.2万元,购买鲢鱼、鳙鱼、鲫鱼、青波鱼苗共6.9万余尾,在嘉陵江进行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
在龙门码头增殖放流现场,工作人员对鱼苗进行抽样检查,仔细核查鱼苗种类、 规格、 数量等, 确保放流后的鱼苗有较高成活率。曾某等3人将大量鱼苗放流进江中,以实际行动认罪悔过,修复生态环境, 并承诺今后再也不从事非法捕捞。 在工作人员的倡导下, 围观市民也纷纷参与到增殖放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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