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搭在消防门上执法部门漏发改正通知书?
网友发帖举报小区违法搭建后,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帖称,已向违建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下称《通知书》)。昨(8)日,记者实地采访时却发现,违建业主并没收到执法部门的《通知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2月2日,网友“深情似海”在三国源论坛发帖举报, 称嘉陵区建兴路三段华林时代广场小区六栋二单元二楼一住户利用墙体间隙违法搭建,在过道上方加层,严重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和过往业主人身安全, 请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立即核实,依法查处。
经三国源论坛实名认证的“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帖称:“接到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经南湖执法中队调查, 您反映的情况属实, 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此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向业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是向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业主自行拆除。”
昨日, 记者来到华林时代广场小区, 了解该违法搭建是否拆除, 却发现小区六栋二单元入户单元门平台存在一处违法搭建,但这处违法搭建与“深情似海”所发照片不符。
在六栋二单元一、 二楼转上好几圈,记者终于找到了“深情似海”所指的违法建筑。该违建筑位于一楼消防逃生门上方, 在两道墙体间,通过槽钢、木板、防护栏搭建,面积近3平方米,一根空调排水管经防护栏伸向地面。
多位业主表示, 经常有人经消防逃生门进出。 该违法搭建长期悬在业主头顶,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希望这一违法建筑能早日拆除。
通知书漏发被诉业主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魏先生表示,几天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入户门平台上的一违法建筑发出《责令(限期) 改正通知书》。一位在小区工作多年的物业人员表示, 消防逃生门上方的违法建筑在几年前就完成搭建,不是二楼业主所为, 而是临街一家小型超市搭建的。
这家超市老板接受采访时表示, 消防逃生门上方的建筑确实是自己搭建的, 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从未向她发出过《通知书》。上到超市二楼记者看到, 超市老板将墙体上的窗户拆除实施了违法搭建,并在里面铺上了棉被等物。
多位物业人员认为,“深情似海”在发帖举报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该是将入户单元门平台上的违法搭建,误为“深情似海”所举报的违法搭建, 并向搭建者发出了《通知书》。位于消防逃生门上方的违法搭建,则被遗漏。
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湖中队中队长蒋海表示,收到“深情似海”举报后,执法人员随即进入该小区,并对一违建业主发出《通知书》。如果逾期不自行拆除,将上报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当记者提出该小区违法搭建不只一处,会不会出现漏发《通知书》的情况时,蒋海表示将进行核实后再作处理。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乐校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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