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 集中执行社矫对象罚金刑

四川法制报 2020-10-22 00:50 大字

本报讯(杨晓娟)近日,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与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区司法局司法所工作人员共12人,共同见证了辖区3名社区矫正对象罚金刑集中执行。现场,1名社区矫正对象罚金刑全额执行,2名社区矫正对象罚金刑部分执行,共计执行到位罚金5000元。

在今年9月开展的社区矫正专项检察中,该院不仅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的检察监督,还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财产刑判项履行情况的监督,对在专项检察中发现的社区矫正对象苟某、何某某、王某某等3人罚金刑还未履行的情况后,赓即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及相关司法所取得联系,提出检察建议,同时,加强帮扶,促使其主动履行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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