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乱点乱象整治持续推动“行业清源”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

南充日报 2020-06-10 02:2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杜杰)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实现之年、检验之年。6月9日,记者了解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市各大行业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乱点乱象整治行动线索举报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在全市各大行业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乱点乱象整治行动,以此来扩大线索来源,持续推动“行业清源”,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和乱点乱象滋生土壤。

《通告》明确指出10大类重点举报内容,涉及网络平台、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金融等多个领域。政法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除恶务尽”的决心,集中力量、深入排查、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全面扫除各大行业领域存在的乱点乱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纪检监察机关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厉惩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通告》列举的举报方式有电话举报和信件举报两种方式。电话举报具体为:南充市线索核查中心:0817-5296709;南充市公安局:0817-110;全国举报平台:12337。信件举报具体为:邮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二段72号南充市公安局13楼10号线索核查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637000,举报邮箱:ncsxshczx@163.com。

“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线索。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参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相关标准给予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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