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骗取医保基金最高可获奖励10万元

南充日报 2020-05-27 04:3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唐甜)5月26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保证医疗保障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该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南充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医疗保障基金有奖举报活动,举报人对欺诈骗保行为的举报查证属实的,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共四个环节的违法行为。

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目前举报人可通过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APP、信函件等任何方式进行举报,也可以同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举报。“举报时,应提供明确线索或违法违规事实,最好有反映欺诈骗保行为的举证材料。经查证属实后可获得资金奖励。”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医疗保障部门将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举报人对欺诈骗保行为的举报查证属实的,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市、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可按举报线索中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举报奖励资金。对举报查实的欺诈骗保金额大于等于5万元的,给予查实欺诈骗保金额2%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小于5万元的,给予查实欺诈骗保金额3%的奖励。

此外,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的,或举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受托从事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以及稽核管理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提供可靠线索的奖励比例分别提高1%,最高不超过10万元。联名举报的,按一个举报人奖励额度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持续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等系列活动。下一步,全市医保部门将持续深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医疗保障领域的突出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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