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骗取医保基金 最高获奖10万元
本报讯 5月25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南充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近日出台。
《细则》明确,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下列行为: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根据举报证据和违法事实的查实结果,举报人为普通市民的,对举报查实的欺诈骗保金额大于等于5万元的,给予查实欺诈骗保金额2%的奖励; 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小于5万元的, 给予查实欺诈骗保金额3%的奖励。 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的或举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受托从事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以及稽核管理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提供可靠线索的奖励比例分别提高1%。 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南充晚报记者 祝真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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