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车收取环卫清洁费 市监部门:违法!没收!
4月21日, 记者从顺庆区市监局获悉, 经该局立案调查,顺庆区渔溪镇猫儿溪村在未取得收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猫儿溪村辖区的太古岛游客车辆收取环卫清洁费行为违反《价格法》,并依法对违法收费当事人——南充顺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游客车辆 被收取环卫清洁费
3月中旬,不少游客向《南充晚报》记者投诉举报称,他们带家人去顺庆区渔溪镇太古岛的嘉陵江边游玩, 在通往太古岛的道路上被人设卡拦车,要求给10元/车的环卫清洁费,否则就不允许车辆通过。 举报游客称, 这种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收费没有公示,没有正规发票, 在道路上随意设卡拦车、口头喊价,向游客收取环卫清洁费的做法很霸道, 涉嫌乱收费, 并认为这是损坏游客利益的不正之风, 希望相关部门对此予以查纠。
记者随即就游客举报的太古岛有人涉嫌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暗访取证,3月25日本报《拦车收取清洁费 该不该?》 一文报道了此事。顺庆区市监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派出价格监督执法人员介入调查。(3月30日本报《拦车收清洁费 市监部门立案调查》曾报道。)执法人员的调查, 证实本报报道的这一问题完全属实。
之后, 顺庆区市监局对当事人涉嫌乱收费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南充顺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系顺庆区渔溪镇渔溪桥村村民委员会依法成立的一家非自然人投资的法人独资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3月10日,猫儿溪村村委会召集部分村民代表,以会议表决方式通过一项会议决议,即授权当事人自2020年3月11日起,对自驾进入该村辖区太古岛游玩的游客车辆按照10元/车的标准收取环卫清洁费。截止2020年3月23日停止收费, 当事人共收取环卫清洁费38684元。
市监部门 没收违法收取的费用
顺庆区市监局调查认为,当事人收取的环卫清洁费属于《四川省定价目录》(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环境保护定价项目中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范畴,应依法报请顺庆区人民政府予以定价,但当事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设立收费标准并实施收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应当依法承担违法后果。案发后, 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 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之规定,顺庆区市监局近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没收其违法收取的环卫清洁费38684元。
南充晚报记者 徐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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