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锚鱼器捕鱼 两男子被当场挡获

南充日报 2020-04-09 02:5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然)为了保护渔业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3月1日至6月30日,南充市全面进入禁渔期。禁渔期内,仍有人无视休渔禁渔的相关规定,采用禁用的工具、方式捕捞水产品。4月8日,记者从顺庆区公安分局获悉,两名男子在禁渔期使用锚鱼器捕鱼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挡获。

日前,顺庆区公安分局东南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夜间巡控工作时发现,辖区西河边有亮光不断闪烁。随即,民警走近查看,发现原来是两个人在河边非法捕鱼。

当场,巡逻民警制止了两人的行为,并将他们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

经调查,民警了解到,男子张某、岳某平时很喜欢钓鱼,但因技艺不佳,每次钓到的鱼总是寥寥无几。因此,张某经常在网上寻找能够提升捕鱼能力的方法。

今年3月初,张某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了具备可视功能的锚鱼器。有了科技装备的辅助,张某又充满了信心。于是,张某第一时间邀上好友岳某,打算试一试锚鱼器的效果。

由于锚鱼器与一般的鱼竿外形不大相同,加之张某很清楚目前正处于禁渔期,担心使用过程中被人发现,所以两人决定夜间使用。

3月13日晚,见天色暗了下来,张某与岳某便来到西河边,利用锚鱼器开始非法捕捞。两人没想到,却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目前,顺庆区公安分局正对张某、岳某作进一步处理。

民警提醒,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期间严禁在所有天然水域开展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水禽放养、游钓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捕捞的渔获物。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从自身做起,带头遵纪守法,坚决不参与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性方式实施非法捕捞,如果发现电鱼、毒鱼、炸鱼等相关行为,第一时间向警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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