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精神,根据生态环境部总体安排,现就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名录(2019版)》)中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领排污许可证,实行登记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填报排污登记表,持证方可排污。
二、申领时限
1、2017年至2019年已开展核发的火电、造纸等33个行业纳入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未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或登记的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依法申领或登记。
2、其他列入《名录(2019年版)》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依法申领或登记。
3、在本《通告》规定的申领时限后新建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依法领证或登记。
三、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后果
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违者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官网:http://hjbhj. nanchong.gov.cn/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6日
新闻推荐
昨(15)日,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出四大消费警示:警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预付费式消费商家“跑...
南充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充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