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 医疗费快速到账

南充晚报 2020-03-16 00:34 大字

本报讯 “12万元支票,你拿到银行就可以支取医疗费了……”3月10日下午,执行法官将一张支票交到了老人吴某亲属手中。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通过先予执行的方式,为老人快速讨回12万元医疗费。

2019年12月, 家住南充的82岁老人吴某在街头被一辆轿车撞伤。入院治疗一段时间后, 急需医疗费、手术费,吴某亲属代其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

3月6日受理申请后,法官立即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且申请人吴某生活困难, 符合法律规定的先予执行条件, 遂裁定由轿车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向吴某先行支付医疗费12万元,并当天移送执行局。执行法官立即展开行动,迅速给该保险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 将款项全部执行到位。

魏川力 南充晚报记者 雍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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