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设立党内关爱资金
本报讯(记者 易立权)为深入落实市委关心爱护困难党员要求,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切实增强全市广大党员归属感和使命感,近日,经市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南充市党内关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从市管党费中划拨3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每年从市管党费中安排100万元至200万元作为年度补充资金,设立南充市党内关爱资金。
《办法》指出,南充市党内关爱资金是党内互助性、公益性资金,主要用于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关爱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牺牲和奉献的优秀党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办法》明确了六项使用党内关爱资金的条件,具体包括:党龄达到50年,一贯表现良好的生活困难党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10年以上现已离任的生活困难党员;担任过市级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中的生活困难党员;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因公或见义勇为致残的党员,因公或见义勇为殉职、牺牲的党员的家属,被追授为市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追认为共产党员的家属;其他为党的事业作出贡献,需要关怀帮扶的生活困难党员。
《办法》规定了党内关爱资金的使用程序,按照申请、审核、复审、审批的流程进行。关爱标准从3000元/人到10000元/人不等,一般实行集中审批发放,原则上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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