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保费援企稳岗 市医保局助力企业复产复工

南充日报 2020-02-27 03:01 大字

本报讯(冯方雄)2月25日,笔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在抗击疫情特殊时期,参保企业经批准后可以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据介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南充市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确有困难,并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经批准后可以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我们将充分保障缓缴期间的企业职工个人权益,保证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参保企业按规定备案并经批准缓缴医疗保险费后,其参保职工在缓缴期内的住院、特殊门诊、特殊疾病跟踪服务等待遇继续享受,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记录个人权益,参保企业足额补缴欠费后,由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计发缓缴期间的个人账户。同时,缓缴办理流程也将得到极大简化。在疫情防控期内,无新增参保人员的企业,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无需提供资料,将视为已按程序进行缓缴医疗保险费备案;新企业参保和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的,通过传真、电子邮箱、微信、QQ等方式即可向参保地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申办。

“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实际举措,切实减少疫情期间企业负担,全力援企稳岗,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彰显特殊时期的医保担当,携手共克时艰,为全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医保力量。”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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