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市司法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南充日报 2020-02-21 01:4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杜杰)日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宣传重点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强化乡村(社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做好普及疫情防控常识和法律知识,重点宣传好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如实登记信息、配合检测排查等内容,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依法防控疫情的意识,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构建疫情防控工作整体格局。做好与疫情防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好妨碍公务、危害公共安全以及隐瞒、缓报、谎报疫情,不配合管控治疗、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逃离或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恶意囤积相关商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资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依靠基层组织,坚持群防群控,做好乡村(社区)全面排查疫情高发地区来南(返南)人员和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密切接触人群状况相关工作。宣传好居家观察、暂停群体性活动等制度,切实做到“找得到、管得住、服务好”。做好外出务工(返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涉及公共卫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和涉及医疗事故纠纷、交通管理与运输、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险、网络信息等法律法规宣传,细化“12345”市政务服务热线律师值班释法工作,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公益法律服务。

《通知》指出,在宣传措施上要强化新闻宣传、强化社会宣传、强化网络宣传。在宣传要求上,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沟通协调,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努力做到分工合作,形成相互支持的工作局面和相互呼应的强大宣传声势,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记者了解到,该《通知》包含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民应知应守法律规定》。《规定》具体包括“遵守政府决定、命令;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实报告疫情相关情况;遵守居家隔离规定;出门戴口罩,配合检测、检查;严禁在医院滋事生非;禁止参加集聚性活动;禁止乱扔垃圾、动物尸体、废弃口罩;禁止私设路障、关卡;严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擅自经营医疗器械;禁止哄抬物价;禁止交易野生动物”共计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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