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男子隔离期间逃跑被立案侦查入选最高检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赵文)昨(12)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11日最高检对外发布了首批10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共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七类犯罪,其中就包含了南充孙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今年1月20日,武汉市某医院从事护工工作的孙某某随家人驾车返回南充市嘉陵区吉安镇。21日,孙某某在嘉陵区吉安镇3社吃坝坝席,其间接触多人。22日,孙某某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其儿子开车送其到李渡医院就诊,后孙某某乘坐客车从李渡返回吉安老家,车上接触多人。23日上午,孙某某病情恶化,其子开车将其送至南充市中心医院嘉陵院区就诊,医生怀疑其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让其隔离治疗,孙某某不听劝阻悄悄逃离医院,并乘坐客车返回吉安镇,车上接触多人。23日14时许,工作人员将孙某某强制隔离治疗。其在被确诊和收治隔离后,仍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轨迹,导致疾控部门无法及时开展防控工作,大量接触人员未找回。现21人被隔离观察,吉安镇2、3、4社三个社区被隔离观察。
2月5日,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对孙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立案侦查。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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