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药店远程问诊 发现医生执业不满3年
■ 南充晚报记者 徐朝江 特约记者 杨强
一患者通过药店内摆放的互联网远程诊断终端,准备让该远程诊疗平台医生问诊时, 意外发现平台上注册的医师执业年限不符合规定, 于是网上致信市政府市长信箱投诉。昨(5)日,记者从市长信箱经办部门获悉,顺庆区卫生健康局查实后,责令该平台提供商对平台上未满3年的医师予以清理下线。
药店问医买药 发现违规远程诊疗
“最近,我感冒咳嗽一直没有好,所以去药店买点儿药, 去了位于顺庆区延安路上的一家大药房, 药店店员听我说要买消炎药, 就让我用店里的远程问诊设备向医生问诊,然后给我开处方,按处方买药……”9月下旬, 家住顺庆区伍家坡的郭先生网上致信市长信箱投诉称,在等待远程诊疗平台上医生网上问诊过程中, 他随手翻看平台上医生的证件和资质时, 发现给他远程问诊这个医生执业没有满3年,不符合国家互联网诊疗规定中远程问诊对医生的年限要求。
“让不合规定的医生问诊,我觉得非常没有安全感!”郭先生说,他随即离开了这家药店, 去了另一家位于长征路的药房,店员也推荐用远程问诊设备,而且是同一家的设备,他专门看了一下,是一家叫“紫云之光”的公司提供的,他翻了几页查看了该公司平台医生的注册证,发现这样的问题也存在。
“用不合规的医生来进行平台服务,明显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对老百姓的就医和用药安全有很大的隐患……药店应该尽到审核服务资质的义务, 一些平台也疏于监管!”郭先生在投诉中希望监管部门能去检查下这家平台公司和其服务的相关药店。
注册医师不合格 责令平台提供商整改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8年7月17日制定印发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五条规定: 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 并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
郭先生投诉反映的问题,经市长信箱经办部门交办至顺庆区卫生健康局后,该局组织卫计监督执法人员前往相关药店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该药店取得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店内摆放有一台互联网远程诊断终端。经现场操作及询问发现,该设备提供商为四川紫云之光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为成都。该公司通过互联网搭建诊疗平台,已于2018年在四川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备案。现场抽查发现,2名平台已注册医师执业注册未满3年。 患者投诉反映的情况属实。
“我区卫计监督执法大队联系到该公司南充片区负责人, 对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对平台上未满3年执业注册的医师进行清理下线不得提供诊疗服务。”11月4日, 该局在郭先生投诉反映事项处理意见书中表示,经再次核查,该公司已完成对平台未满3年的医师清理下线整改工作, 并向该区卫计监督执法大队提交了情况整改说明。
顺庆区卫健局表示,互联网远程诊疗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在进一步完善出台,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更新情况,并加强互联网诊疗的监管工作,确保群众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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