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高音喇叭揽客 附近居民不堪其扰
本报讯“我家小区对面的超市整天用高音喇叭揽客, 声音特别大。”10月31日, 家住顺庆区金泉路的陈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反映,自7月开业以来,金泉路佳好生活超市天天在门口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很扰民。
“欢迎光临,欢迎选购。蜜柚:会员价××元1斤……”10月31日10时许,记者来到金泉路佳好生活超市,在超市门口挂着一个手持喇叭,喇叭口朝向街道, 揽客的声音正从此传出。 致使很长一段街道上都充斥着揽客的叫卖声。随后,记者在超市对面的小区发现, 喇叭揽客声也很大。
“我家有个正在上高三的学生,周末在家简直没法做作业。”陈先生说,这个超市于今年7月开业。自那时起, 就天天在门口用高音喇叭播放广告揽客, 噪音对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这个喇叭每天早上从8点开始播放促销广告,中午会停止播放,下午2点左右又继续播放到晚上9点左右。
同一小区负责物业管理的罗女士告诉记者, 对面佳好生活超市喇叭播放的叫卖声确实扰民。 坐在物业公司的办公室里也能清楚听到,这种噪音很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陈先生告诉记者, 他曾经多次向城管部门反映此事。 城管部门也多次派出城管执法人员到这个超市进行整治。但每次城管执法人员来了街上会安静一段时间。等到城管执法人员一走,该超市依然我行我素,用喇叭播放广告揽客。尤其是晚上,音量更大。
“我们都是早上8点左右才开始播放,中午为了居民午休都不会播放。”管理佳好生活超市水果摊区域的陈女士表示,她知道该超市用这种喇叭揽客已被居民多次反映,但她却不认为喇叭声会干扰附近居民。尽管如此,她依然作出了承诺:不再把喇叭口朝外,并降低播放音量。
记者离开时,陈女士也按照承诺把喇叭口朝内放置,并调低了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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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营活动 禁止高音喇叭揽客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禁止任何单位、 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南充晚报记者 文秀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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