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匝道口急刹变道 后方货车“被”追尾

南充晚报 2019-10-09 00:45 大字

10月6日,南充一小车司机因错过了匝道出口,在小客车道紧急停车片刻后,突然变道, 和后方一辆正常行驶的大货车发生了相撞。

小车高速突变道 大货车“被”追尾

10月6日9时48分许,G75兰海高速南充往西充东方向777km+100m处,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在匝道附近突然停车,片刻后又突然变道到客货车道上, 高速路上车速较快, 后方一辆大货车被迫与其相撞。

记者在现场看到, 这辆小轿车右后方车身已经完全损坏,所幸司机无大碍。“当时,我处于正常行驶,这辆小车突然变道,我刹车根本刹不住。”货车司机告诉记者。

小车错过匝道 变道穿行被撞

四川高速交警五支队十三大队的交警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现场了解,这辆小轿车的司机因在要下高速的匝道口前没及时变道, 在途经时才恍然大悟紧急停车,观察后发现并没有开过匝道入口,就想变道横穿过去下高速, 结果没注意后方正常行驶的货车。

“这种情况小车司机该负全责。”高速交警介绍, 高速每个出口的前方都设有提示牌,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应该多注意道路出口提示牌信息,提前做好减速变道下高速的准备。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走过出口,一定要“将错就错”继续行驶,并重新规划行车路线,切忌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停车、猛打方向并线甚至逆行、倒车。

南充晚报记者 邓坦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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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违章如何扣分?

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车、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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