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彩钢房拒绝整改 城管:立案处理!
本报讯“二楼住户在屋外平台违规搭建彩钢房, 让我们三楼住户受到噪音和视觉污染……”昨(21)日,记者从南充网上信访投诉服务平台获悉, 就居民投诉的顺庆区白土坝新豪天地小区违建扰民问题,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搭建者在限定期限内未拆除违章搭建,现已对此进行正式立案处理。
“二楼住户在屋外平台上搭建彩钢房, 下雨天雨点打在搭建的彩钢瓦上产生的噪声非常大,让人无法休息;同时,彩钢房上易沉积脏东西, 开窗就看到楼下难看的违章搭建, 给我们造成了视觉污染……”近期,顺庆区白土坝新豪天地小区一名业主反映,该小区某栋2单元有业主在屋外平台违建彩钢房, 给三楼业主造成噪声和视觉污染, 恳请相关部门及时查处。
就居民反映的该小区违建问题,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华凤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多次进行了现场核实,的确存在违建行为。华凤执法中队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对该住户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是,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到期后执法人员去现场查看, 违建并未拆除。之后,华凤执法中队执法人员通过物业联系业主下发了《调查通知书》制作了《现场勘验》。目前,华凤执法中队已制作完询问笔录,并依据《城乡规划法》相关条款对此进行正式立案处理。
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南充晚报记者 徐朝江 特约记者 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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