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 过户百万股份罪行败露 5骗子南充获刑
■ 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湖南岳阳的朱宝等人,伪造四川、重庆两地11家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印章、股权转让协议等资料,向当地法院提起虚假诉讼,状告这些企业在收取股份转让金后却不将股份转让给他们的公司,后这些企业的70多万股博信股份被过户到朱宝等人开设的证券账户上,朱宝等人获得赃款789万多元。两年后,这伙骗子又如法炮制, 通过虚假诉讼将四川12家企业的40多万股博信股份过户到他们的证券账户上,获赃714万多元。
近日,顺庆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依法进行了审判。
十八万股被谁动 骗子异地假诉讼
2017年4月24日,南充市某国有公司一位负责人, 到顺庆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 该公司持有的当天市场价值200多万元的红光实业股票(现博信股份) 被湖南省岳阳市雅利得商贸有限公司以虚假诉讼的方式骗取。这位负责人称, 他们公司持有的博信股份,2014年11月20日被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冻结, 同年11月21日被过户。 法院判决书称本公司委托他人以50万元转让了18万股权, 其实本公司从来没有委托任何人转让股权。
2017年4月28日,顺庆区公安分局对本案立案侦查。同年6至7月,该局侦查员先后将朱宝、魏军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他们对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出生于1966年的朱宝, 家住岳阳市岳阳楼区。2012年,他做起了收购博信股份(原红光实业)限售流通股的生意。 原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2007年更名为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公司,迁址广东。2014年9月,朱宝找到岳阳市华容县时年36岁的杨鑫,说他在博信股份有熟人,可以了解到博信股份原始股持有人的信息,邀约杨鑫一起去议价收购,然后通过法院诉讼,把股权过户到自己的账户上,然后上市交易挣钱,按收益分成。
朱宝指使杨鑫成立一家公司,杨鑫遂借用朋友周夏的身份证,注册成立了雅得利商贸公司,在长沙办理了该公司的证券账户, 他将相关资料交与朱宝,并向他投资38万元用于做这门生意。
雅得利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周夏,事实上,直到案发,她也毫不知情。
不久,朱宝又接到了一个岳阳楼区70后男子魏军的电话,得知朱宝在做收购股票的生意后,想和他共同做。朱宝对魏军说, 要做必须出钱收购股票,还需要找熟人把收购的限售流通股通过司法程序过户到自己的账户上。 魏军说,他哥哥魏辉认识律师和法官,便于操办诉讼的事。 朱宝同意魏军加盟。魏军叫他先和魏辉联系,由魏辉代表他们两弟兄和他一起做。于是朱宝联系上了魏辉。二人商定一起去收购博信股份的限售流通股。
相中博信限售股 收购不成变骗取
朱宝按照他收集的持有“博信股份”限售流通股的企业信息,带着魏辉来到四川南充、绵阳、德阳等地,寻找这些持有“博信股份”股票的企业,发现这些企业当时大都已经关闭或注销。 遂产生通过法院虚假诉讼将这些企业限售流通股过户到自己名下的想法。
2014年10月,朱宝联系上魏军,称收购很难, 他想通过在法院虚假诉讼把那些企业的限售流通股过户过来,声称这要伪造一些材料, 为此他征求魏军的意思,问他可不可以造假。魏军说,只要能搞到钱,冒点风险也值得,表示他再问一下魏辉。魏辉同意造假,但称要勾兑一些人, 告诉他要准备20万元费用。魏军对朱宝说要25万元,他想从中吃5万元。
朱宝很快给魏军转了10万元,让他先办理,钱不够以后再补。让魏军安排魏辉联系律师和法官,进行虚假诉讼。为了让这场虚假诉讼得以正常进行,朱宝又安排了杨鑫充当原告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让杨鑫的亲弟弟杨炯冒充11家被告企业的代理人。
2014年11月底,魏辉联系了一个叫龙灿的律师, 说自己和朋友合伙收购了四川、 重庆等地11家企业的限售流通股票,转让金给了,但这些企业没有把股份转过来,请龙律师代理一下他们的案子,龙律师交给了魏辉一张清单,上面注明了向法院起诉所需要的资料。根据龙律师提供的清单,朱宝和魏军、魏辉伪造了重庆和四川二地11家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印章、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权转让协议、 收条和银行转款凭证等一系列资料。仅过了几天时间,魏辉就把诉讼资料交给了龙律师。龙律师说要收取诉讼费和代理费一共9.5万元。魏辉给了他5万元,并打了一张4.5万元的欠条。
弄虚作假打官司 掩耳盗铃太无知
2014年10月29日, 岳阳楼区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雅得利商贸公司与11家被告企业转让协议纠纷案。 雅得利公司除了由龙律师代理外, 另外还有一名诉讼代理人则由杨鑫担任, 而杨鑫的哥哥杨炯则全权代理11家被告公司。 富有戏剧性的是, 这二人分别代表原告和11家被告公司,来到孙一丁法官的办公室,在相关资料和文件上签了字。
据案发后雅得利公司法人周夏向警方证实,杨鑫借走她的身份证1个月后才归还,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当了什么法定代表人。 而自始至终蒙在鼓里的11家被告企业,9家分布在四川各地, 两家在重庆,根本不认识杨炯,怎么会一致委托他作为诉讼代理人呢?
2014年11月3日, 经岳阳楼区法院组织原被告的两名代理人调解,双方同意将11家被告公司的博信股份过户到原告雅得利公司名下。法院随后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2014年11月21日, 岳阳楼区法院法官孙一丁在魏辉的陪同下, 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上海分公司, 通过法院的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将11家企业的博信股份限售流通股共计90多万股过户给雅得利公司。
持有博信股份限售流通股的公司,须经博信公司同意, 并收取限售流通股的20%作为“偿还对价”,才能申请将限售流通股解禁上市流通。 当魏辉将法院的执行过户手续交给朱宝后, 朱宝在2014年11月底来到深圳, 约见了博信股份一位负责人杨花, 把相关手续交给了她,并交了上市流通需要的数万元费用。过了10天左右,杨花通知他,证券过户的博信股份限售流通股可以上市流通了。博信公司收取20%的股份作为“偿还对价”后,剩下的70多万股过户至雅得利公司的证券账户上。
蛰伏两年再出山 罪行败露一窝端
朱宝随即用雅利得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 所持的70多万股博信股份卖出,获得赃款789余万元, 他偿还了杨鑫30万元后, 另外各给了几名同伙二三十万元不等,其余600余万元全部落入他的腰包。从此朱宝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多次参赌。
2016年10月,朱宝、魏军见2014年实施虚假诉讼诈骗“博信股份” 股票未败露, 又产生非法占有四川另外12家企业持有的“博信股份”限售流通股的想法,由魏军出资50万元,朱宝找人作假,通过在岳阳楼区法院的虚假诉讼, 将12家企业的“博信股份”限售流通股共计40多万股过户至杨炯的证券账户上。 朱宝于2017年3月3日至21日, 将杨炯账户的35万股交易卖出, 获得赃款714余万元。朱宝分给魏军、魏辉兄弟投资及获利150万元,分给杨炯5000元,剩余赃款被朱宝赌博挥霍耗尽。直到2017年4月24日南充某国有公司报案,同年6至7月朱宝、魏军被南充警方抓获。
顺庆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宝、魏军、魏辉、杨炯、杨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既当原告又当被告、伪造资料、提起民事诉讼的手段, 使得23家企业的限售流通股票转让确权给岳阳雅利得商贸有限公司、 杨炯的账户,5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日前,该院一审分别判处朱宝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魏军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魏辉和杨鑫各有期徒刑3年7个月, 并处罚金3万元,杨炯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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