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收费没标准 过高了 也不行
■ 南充晚报记者 韩顺顺 文/图
6月18日,本报刊登了《电瓶车充电四小时一元 看似便宜经不起细算?》一文,称高坪区蝶院小区物业把停车场电瓶车充电的插座换成用智能充电的插座,按一元四小时计时收费,不少业主觉得收费过高,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
充电一年 等于再买一台新车?
期间也有其他小区的业主向记者反映, 他们所在小区也存在电瓶车充电收费过高的问题。
市民吴先生住在顺庆区尚水佳苑小区, 小区内电瓶车充电收费也是一元四个小时,每次充电四小时都充不满,每天至少要充两次电。“有时候甚至要充三次,这样一年下来也要一千多元钱,再加点钱都能重新买一台电瓶车了。”吴先生说, 小区物业还不准业主自己从家中拉线来充电。“我并不反对物业指定地方充电, 因为这样统一管理安全一点,但是在价格方面是不是可以降一些,这样的价格让我们承受不起。”
记者也联系了尚水佳苑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小区电瓶车收费是一元四个小时,这个价格并不贵,业主用多少给多少钱很合理。对于吴先生反映的一次充不满电的问题,对方表示并不清楚。
业主觉得贵 可以跟物业协商
就这个问题, 记者从市房管局物管科了解到, 关于小区电瓶车充电收费的问题, 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出具体定价。一般情况下,用多少付多少,是合理的,但是长期算下来,业主觉得付费过高, 可以跟小区物业协商调价,这个都是正常的。但是小区物业在收取电瓶车管理费的问题上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价格, 可以向他们反映。
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小区电瓶车充电收费的问题国家没有相关规定,这个是市场定价,业主觉得收费过高,可以跟物业协商。
律师说法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任静: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物业应当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若合同没有约定的应当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那么物业公司认为小区确有安装电瓶车充电桩的必要, 应当与小区的业主协商后,经小区业主大会同意后才能安装;如果业主大会不同意安装充电桩,任何人不得擅自安装充电桩。充电桩的收费价格应当是有约定从约定,若没有约定应当由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自主协商后,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不得自行制定收费价格。蝶院小区的物业公司集中安装充电插座的行为是一项公益性的设施,也是一项便民措施。其目的是在于方便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现在业主觉得价格过高, 小区物业就有义务考虑收费的合理性,跟业主进行协商,调整价格。这不仅是小区业主的权利, 也是物业公司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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