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老赖”出行受限 主动找法官结清案款

南充日报 2019-05-23 03: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然)日前,男子梁某和女子张某离婚后,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学费等抚养费用。在多次联系梁无果,且查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法官将梁某纳入失信惩戒系统,限制其购买飞机票、火车票等。22日,记者从嘉陵区人民法院获悉,由于出行受到限制,梁某主动联系到该院执行法官,付清了包括执行费在内的全部案款2.24万元。

“法官你好,我明天就来法院把孩子的抚养费支付了,请把我从失信名单中删除,现在出门太不方便了。”日前,嘉陵区女子张某与男子梁某通过诉讼途径离婚,法院判决两人婚生女归张某抚养,梁某支付孩子抚养费共计2.24万元。但判决生效后,梁某却拒绝支付。

2019年1月,张某向嘉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前夫梁某支付两人婚生女的生活费及学费2.24万元。该院受理执行后,依法向梁某送达了财产报告令、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等,并在对其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的同时,委托梁某户籍所在地法院对其不动产、住所地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在多次联系梁某要求支付抚养费无果,且查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法官将梁某纳入失信惩戒系统,并将案件执行情况告知申请人张某。

就在法院将梁某纳入失信惩戒系统20余天后,案件将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时,执行法官接到了梁某的电话。电话中,梁某表示自己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在购买机票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出行时受到限制,十分不方便,愿意支付全部案款,请求将自己删除失信名单。据悉,目前,梁某已付清了包括执行费在内的全部案款2.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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