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 诉前化纠纷顺庆法院联合基层组织,努力将纠纷止于诉前

南充日报 2019-03-26 01:3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谯灵敏)“物业公司同意对物业管理费优惠20%,你们能否接受这种调解方案?”“我没有意见”“可以”……3月25日,顺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李春霞一行,来到舞凤街道清泉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对一起物业纠纷案开展诉前调解,提出的解决方案得到矛盾双方的认同,将该案在庭前妥善化解。

在现场记者看到,顺庆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社区干部、业主代表围坐在一起,将矛盾纠纷摆在桌面上,开展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认真倾听业主的主张,稳定业主情绪,随时与物业方保持电话沟通,努力消除物业公司、业主之间隔阂,并适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释明工作。

原来,本月初,南充市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向顺庆区人民法院起诉,称部分业主存在拒缴物业费的情形,希望法院立案受理。立案法官审查案件后,认为此案具备调解条件,遂立即启动诉前调解机制,由立案庭负责人李春霞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李春霞告诉记者,该案件有两个显著特点:拖欠行为造成不良示范效应,使越来越多的业主不主动缴费;大多数业主反映小区存在管理混乱、监控设施不完善等共性问题。

“分析发生纠纷的原因后,我们立即与矛盾双方进行沟通。考虑到物业公司服务确实存在瑕疵,所以建议物业公司在收取物管费上给予业主一定优惠。”李春霞说,正是因为前期做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所以调解当天业主同意了法院给出的调解方案,将这案件于庭前妥善解决。

“积极联合基层组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这就是我们当前重点开展的诉源治理工作。”李春霞解释道,“诉”是指法院的诉讼案件,“源”是指纠纷产生的根源、源头,诉源治理是人民法院从深化社会基层治理的层面,促使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这样不但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省了审判资源,而且处理结果双方都很满意,能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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