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三轮无牌上路 发现一辆扣一辆

南充晚报 2019-03-11 01:01 大字

本报讯“师傅,请靠边停车接受检查。”3月8日上午8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四中队交警张成和同事手持对讲机、佩戴执法记录仪,在西河南路拦下一辆无牌电动车。 自顺庆区城市管理“百日攻坚战” 启动以来, 该大队持续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经询问, 车主认为电动车上牌不重要, 心存侥幸上路行驶。“电动车的最高速度、电池伏数、车身大小都有严格规定。” 张成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于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对城市道路、电动车、公交专用车道等作了明确规定, 电动车未挂牌照上路处50元罚款, 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处100元罚款,机动车乱停最高罚200元。”在交警执法过程中,有市民主动停下车,了解相关管理规定。“凡未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严禁上路行驶,对违法上路行驶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发现一辆扣一辆,坚决杜绝此类车辆上路行驶。”张成明确表示。

据了解,为打好城市管理“百日攻坚战”,该大队重拳整治一、二、三类街道乱象,下派49名警力到街道,对行人乱闯红灯、车辆乱停放、摩托车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查处。“结合3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我们还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确保专项整治无死角。”该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周子榆 南充晚报记者 伍罗文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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